家住伦敦的纪录片女导演弗兰妮·阿姆斯特朗在下班回家途中碰到一群十几岁、穿着甩帽衫的街头女混混。当时正在低头发短信的弗兰妮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就被狠狠推倒在汽车上。“我注意到其中一人手里拿着铁棒,这令人太害怕了”,眼看就要挨打的弗兰妮吓得直喊救命。这时,一名戴着头盔的男子骑自行车路过。听到有人求助,他马上冲向这群女流氓,大喊:“你们在干什么!”弗兰妮定眼一看,来人竟是每天骑车上下班的伦敦市长鲍里斯。(11月5日《中国日报》)
“伦敦市长英雄救美”,这条新闻读来颇有味道,但我感觉更赚眼球的还不是市长的见义勇为——公务员、市长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市民,况且是一些十几岁的“女混混”,一吓唬就鸟兽散了,所以对市长的“救美”之举应该表扬,但“英雄”的之誉稍嫌过溢;我更感兴趣的是,伦敦市长鲍里斯竟是骑自行车上班,而且是“每天骑车上下班”,放在我们这儿绝对是新闻,别说是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就是每年一天的“无车日”里,省长、市长们偶尔一次不坐专车,都能成为新闻,不上头版头条,也在显著位置。
由此,要不要表扬这位市长不坐公车、节省政府开支的表率精神呢?至少,伦敦市民是不会表扬他的,我了解了一下,原来伦敦市长不坐公车上下班,不光是本人有骑自行车的爱好,制度上就不允许;前任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是多年如一日乘地铁上下班。
有资料说,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公务用车数量远少于我们,而且使用管理上及其严格。公务车最少的芬兰,除了总统,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专车的待遇,且只能在执行公务时乘坐。在德国,公车私用一旦被公众知晓,不但是新闻,而且是政治丑闻——今年7月,德国卫生部长施密特因把公务车开到西班牙用于度假,上了很多媒体的头版新闻,给她所在的社民党惹上了很大的麻烦。
伦敦市长未必只能乘地铁、骑自行车上下班,也可以开私车,但却无论如何不可以坐公车;比如今年6月,伦敦地铁员工罢工,鲍里斯一边强烈谴责罢工者“荒谬至极”,一边不得不选择水路航运和步行前往其位于威斯敏斯特的工作地点。
平等的理念,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监督之下,市长骑自行车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反之,上班下班、公事私事离不开公车,也注定会让人觉得很平常。(编辑: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