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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再审:错案必纠彰显依法治国精神

2014-11-21 10:01 来源:南方网 符向军

  一宗18年前已执行判决的司法案件,今日仍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20日,人民网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呼格吉勒图案”重审。2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庭庭长暴巴图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已经进入再审程序。(11月20日《人民网》)

  引起媒体和社会强烈关注的“呼格案”虽然还只是宣布进入再审程序,案件的事实真相——是否属于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是否被错抓、错判、错杀,还需通过再审审理后,才能作出最终结论,但经过前期大量艰苦复杂的申诉复查工作,这起18年前的旧案,尽管错综复杂、许多重要证据链条灭失断裂,仍最终得以立案再审,并通过人民网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现场同步直播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布“呼格案”进入再审,分明传递出一个明确的司法信息,那就是坚持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司法原则,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日益成为重要议题,人民法院紧紧抓住法治进步的时代契机,着手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可能的冤假错案,不回避、不袒护,并为纠错而不懈努力,相继平凡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如著名的“张氏叔侄”案,从中让社会公众看到了司法勇于纠错的态度和努力,不断恢复、提高对司法公正的应有信心。

  错案是世界难题,不可避免,但贵在有自我修正的勇气。建设法治中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象防范洪水猛兽一样防范冤假错案,做到疑案必查,错案必纠,不放走一个坏人,更不冤枉一个好人。

  内蒙古高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呼格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的规定,即发现“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因此决定立案重审该案。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表态:“经过审理,如果认定该案确有错误,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纠正。”此举值得肯定,表明了人民法院面对可能的冤假错案,不回避、不袒护,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态度和决心。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期待通过司法纠错的权利救济程序,法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公正审理“呼格案”,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关切,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交待,也给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交待。

  案情回放:

  1996年,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附近一厕所内一名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执行了死刑。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据其向警方供诉,“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为自己所为。自此,“呼格案”引起媒体和社会关注。

  涨姿势:

  重审与再审的区别:

  对于上诉案件,重审和再审是不一样的程序,用于诉讼的不同阶段。

  重审是指上诉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再审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出判决的法院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或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法院再审案件后,可以作出重审的决定:对于再审案件,法院审理中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审。(据行政诉讼法)

编辑: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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