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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孕育公民内心的法治信仰

2014-12-03 14:37 来源:南方网 李云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作为一名共和国公民,在这一天,你或许会参加宣誓等主题活动,或许仅在工作岗位上度过,但是,你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都将被赋予特殊意义。同时,你肯定会对首个国家宪法日充满期待与渴望。

  国家宪法日,是培养宪法意识与宪法信仰的载体。“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这一天,学习与宣传的浓厚氛围,必然会形成一个“微环境”,影响与感染每一个人,你会自觉不自觉地对宪法肃然起敬,这是宪法意识与宪法信仰的新起点。接下来,必须在“形式高于内容”与“内容高于形式”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一天的意识与信仰”。

  国家宪法日,是对理解与弘扬宪法精神的鞭策。有专家指出,宪法精神是政治文明的灵魂,是民主观念、法治文化的核心。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灵魂工程。宪法精神是国家理性、宪法思维的体现。国家与公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宪法是人民意志的反映,同时也是党的意志的体现,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每一位公民的理解能力不同,弘扬的途径也会不同,但基本的内涵与要义是相同的与相通的。

  国家宪法日,对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重新掂量。无论是权利的丰满,还是义务的厚重,都需要在内心的天平上秤一秤。在行使与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不要忘记自己的义务;在尽自己公民义务的同时,莫忘宪法与法律赋予自己神圣的权利。权利的实现,有时也依赖于每一个公民的维护与捍卫;义务的履行,也是基于对宪法与法律高度信仰的自觉行动与行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不仅相辅相成,而且互相促进。

  国家宪法日,铭刻公民内心的法治信仰。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有一句名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让宪法意识与宪法精神、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从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始在公民的内心启程,走进公民日常生活,深入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各个层面,从而孕育出公民与时俱进的公民责任、国家认同与家国情怀。

  相关观点:

  宪法日传递依法治国强烈信息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显而易见,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规范执政行为、用法律维护公民权利等依法治国的强烈信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可以期待,随着宪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和推进,现实中“不信法、不依法、不靠法”的模糊认识将被逐渐扫除,时时处处遵法而为、依法行事的法治氛围,必将日益提振和浓厚。(全文

编辑: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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