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日前,经广东省委领导批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对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作出规定。《意见》提出,构建省委巡视与市县党委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11月28日 《南方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巡视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强化政治巡视,加大巡视力度,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标,突出“四个着力”,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视强度、力度和效果前所未有,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战略性作用。但是,依照目前的巡视格局,中央巡视到省、延伸到市,省级巡视到市、延伸到县。县以下,直至乡村,尚属巡视监督的薄弱地带。
因此,探索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构建中央、省委巡视与市县党委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既是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也是中央着眼于完善巡视工作体制机制的重大制度创新,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通过巡察将巡视向下延伸,有助于推动横向巡视全覆盖,纵向巡察向基层延伸,补齐了基层党内监督短板,打通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通道,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基层落实,特别是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巡察来源于巡视,二者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巡察必须坚持巡视标准,把巡视制度有机嫁接到巡察制度之中。对于目前正在探索中的巡察工作来说,巡视工作特别是中央巡视工作可以说是它的最好样板,比如巡察机构的设置,巡察组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必须向中央和省委看齐;巡察的工作环节,巡察工作原则、内容、方法、程序等制度和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也应该与巡视保持基本一致。
当然,让巡察与巡视精准对接,二者在分工上应该各有所侧重,巡察工作需要找准定位,精准发力。比如在方向把握上,始终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展开;在监督范围上,明确巡察的重点对象;在工作重点上,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工作方式上,采取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在整改上,需要综合施策,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巡察与巡视精准对接,必须注重上下联动,围绕巡视工作开展巡察,坚持以巡视带动巡察,以巡察促进巡视,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把巡察与巡视结合起来,坚持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方面,有效地发挥了巡视对巡察的示范、指导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有效地发挥了巡察对巡视的补充、拓展和延伸作用。从而,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南方网刘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