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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级别“打架”不止在于谁发布

2017-01-19 09:44 来源:南方日报 子长

  各地气象部门被要求暂停霾预报预警业务的消息引发舆论一片哗然,甚至招来部分人调侃:“不预报就代表霾不存在了?”对此,中国气象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说,有鉴于此前气象和环保部门在发布霾相关信息时经常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目前正在酝酿一个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以后霾预警该怎么发、由谁来发,涉及工作机制细节尚在征求意见,将会很快公布。

  随着人们对环境与自身健康的日益重视,气象预警已被提升为一项常见应急机制,以此来引导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为例,其规定相关部门根据空气质量(AQI)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由轻到重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级别,对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也逐级提高,至最高级别则会倡议企事业单位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强制降低本市发电负荷等。不过,如果只是满足于建立预警机制而忽视了相关协调工作,有时反倒会适得其反。从去年12月至本月初,石家庄、北京等城市先后出现了PM2.5指数严重超标,而重污染天气高级别预警迟迟没有出现的“矛盾现象”,以致一些学校在“该不该停课”或是“停课又复课”等决策上“徘徊”,引起公众质疑。

  分析起来,这种尴尬状况与一些地方决策者在面对高级别预警时的审慎态度有关系,因为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越高,相应的应急措施力度越大,对人们生产生活干预的范围越广。但根本上说,还是预警环节的“政出多门”为一些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霾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来说可能感官上难以区分,但就目前的预警机制来说,却处在两个体系之中,依据的是两套指标。前者以PM2.5、能见度和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后者则主要依据AQI及持续天数。这里一个关键区别是,AQI是由PM2.5、PM10等六项指标综合判定的,这就意味着在PM2.5指数超标的情况下,重污染天气水平也许并未达到对应级别。此外,重污染天气预警还包括了持续时间的概念,而PM2.5指数可能一场大风就明显改变,使得两者在现实预警级别上不能总是同步。

  气象、环保等多部门致力于厘清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有助于避免预警级别不一致产生的混乱和误解。但从保障公众健康、更好引导生产生活的角度来说,这项完善预警机制的工作还不够精细化。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在气象部门暂停霾预报预警业务期间,一旦出现PM2.5超标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人们获取PM2.5指数的渠道非常便捷,倘若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作出回应,会不会引发公众更大误解?同时还要看到,在目前的PM2.5应急预案中,更多的措施是防御性的,而不是强制的,所以事情的关键并非这个数字由谁发布,而是相关的应急措施是否要调整,以及该如何确定具体措施及适应范围?比起两个数字“打架”,还应该看到仍有部分城市应急预案编制缺乏本地化和针对性,只是照搬照抄,导致出现定位不准、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应急保障不够等问题。

  PM2.5预报预警与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矛盾”,牵扯的不仅仅是部门协调机制,而是包括民众对天气的直观感受、不同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判定,以及应急预案措施的覆盖面和效力等。这再次表明,空气污染治理是一个科学的、系统的、复杂的工作,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把工作做细做实。

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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