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一场记者会。省经信委副主任吴东文在面对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广东已淘汰出清了国有“僵尸企业”2385家,同时国有323家企业脱困,非国有“僵尸企业”共90家,已淘汰39家。“我们的目标是到2018年实现完全出清。”(1月21日南方网)
出清“僵尸企业”意义重大,这是去产能的“关键之战”,而去产能又位居“三去一降一补”的首位,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2016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元年,广东在全国省份中率先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五个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僵尸企业”特别是国有“僵尸企业”,不仅经济效益较差,还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本、能源、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资源配置效率很低,进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僵尸企业”往往背负大量负债,有时还会涉及到民间借贷,关系到资金链安全和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出清“僵尸企业”是“去产能”的重中之重。在去产能行动计划中,“僵尸企业”总共出现了53次,明确提出要“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牛鼻子牵不好,改革就会走弯路、出现反复或者偏差。为了紧紧扭住这个牛鼻子,广东采取了一揽子出清“僵尸企业”的政策,包括建立数据库,分类定策、精准施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省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省属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广东高院还在全国首个成立了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规范“执行转破产”,加快僵尸企业退市。
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执行,广东形成了体系完备、政策完善、协作有力的 “僵尸企业”出清机制。根据此前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东全省国有关停企业2333户、特困企业1052户,两类合计国有“僵尸企业”共3385户。目前已淘汰出清2385户,出清率已经达到了70%,离实现2018年完全出清的目标近在咫尺。
但也应认识到,改革越往后,骨头越硬越难啃。剩下30%的攻克难度将比前70%更大,要做好打硬仗的准备,绝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同时,市场的变化非常快,“僵尸企业”有减也会增,一定要准确摸清市场数据,对于新出现的“僵尸企业”要第一时间掌握,迅速制定出清策略,确保也要出清。实现完全出清就是要一个不漏,要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的完成,这关系到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事业的大局。(南方网胡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