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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挠环保督查何止于拒绝检查?

2017-04-20 08:44 来源:南方日报 王庆峰

  4月17日,环保部第十五督查组对山东济南市某公司开展督查时,遭到该公司阻挠检查。事实上,自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开展以来,济南、邢台等地已经发生了多起拒绝检查,甚至阻碍执法的恶劣事件。环保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越是害怕检查,就越可能有问题。这一简单的道理,已经被督查组多次的执法结果所证明。但对于很多底气不足的企业来讲,还是免不了垂死挣扎。然而,这类行为不仅改变不了任何结果,甚至还有可能导致自己承担很多额外责任,轻则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恶意阻扰还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旦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还有《刑法》跟进处理。面对环保部的“绝不姑息”,有些企业真得好好思量一下了!

  然而环保部的历次通报也表明,有很多企业“好好思量”的结果,是以更狡猾的方式来对待检查。比如,去年环保部曾通报了8个数据造假的案例,一些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和数据上“做手脚”,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也有一些企业或者部门抱着“恶意应付检查”的态度,督查组来了是一套,督查组走了就故伎重演,典型就是河北唐山一些钢铁企业,督查刚过就“重新开启烧结机及竖炉”。比起直白的拒绝检查,这些“小动作”更为隐蔽,更难令人发现,但它的本质也是对环保督查的抗拒,而且危害性更甚。如果要追究起责任来,需要多部门联动为前提,经过认定、取证等程序,并不容易。

  面对环保督查,企业宁愿把心思放在应对检查上,也不愿意把功夫落实到防治污染的细节上,显然是成本和利益的考虑。但对环保部门来说,就是真正体悟到了环境治理的难度。以往这些情况,在地方的环保部门眼里很常见,但现在这些企业面对的是中央环保督查,由环保部牵头,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规格之高、规模之大,被称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次大规模“重拳出击”,怎么还如此嚣张?面对环保督查,地方政府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跟进,对于一般性问题,要严肃查处,尽快整改到位;对于一些突出问题,要理顺各部门之间关系,进一步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环保督查就像疾风骤雨,总是会触动利害关系。随着督查深入,很多“阻挠检查”的情况会有所减少,并不一定是因为环保趋好,而是因为很多企业从“明污染”转向了“小动作”。面对这种情况,环保督查就不仅要督查企业,更要督查政务。事实证明,具体的环保部门在处理问题时,确实会遇到体制不顺等障碍,但只要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政策,再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具体到地方如何落实,关键是加强转变地方的政绩考核体系。如果地方能够算长远账,那些在中央环保督查组面前还敢阻挠检查的企业,在督查组下来之前早就不应该存在了!

编辑:武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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