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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

2018-03-12 15:41 来源:南方网 黄春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用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好对食品药品监管方式的新要求,强化农村贫困地区食品安全监管,让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无处藏身。”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周口市副市长张广东建议。(3月12日《河南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历来是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近年来,由于农民收入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加上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农村成了假货、劣货、过期货的集散地,不少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堂而皇之地涌进农村小卖部,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现状令人担忧。当城市食品安全在公众关注下呈现出不断好转的迹象时,农村却正在成为问题食品的“卸货场”。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过期、变质食品普遍存在,有的甚至公然售卖假冒伪劣的食品,诸如此类现象,不一而举。

  面对农村问题食品扎堆的现状,谁来保障农村“舌尖上的安全”?有人认为,是农村消费者质量意识淡薄才造成问题食品横行乡里。想想看,似乎有道理,农村人收入普遍偏低,买东西往往只看价格,问题食品正好“投其所好”,以低廉的价格赢得了农村消费者的信赖。这样的论点,似是而非。如果政府监管部门能把问题食品从源头上堵住、从流通上截住,农村消费者怎么会有机会买到问题食品?由此可见,问题食品扎堆农村的主要症结,并不在消费环节,而是在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的空白和疲软才是问题的“罪魁祸首”。

  在农村地区有众多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点,它们大多条件简陋、卫生环境堪忧,既缺乏保障食品安全的生产标准,又没有足够的检测设备。而相应的小食品店也是星罗棋布,流动的食品小摊贩更是不计其数。面对这样一种复杂的局面,的确存在着监管难度,监管之手难以触及每一个角落。

  但这显然不应当成为监管不力的理由,农村不是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已经建立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销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各项许可证的发放与监管是否到位?对农村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部门之间是否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有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如果面对问题,一味地找客观理由,而不从职责职能上想办法,农村食品安全就永远无法好转。有关政府部门只有开动脑筋、“对症下药”,化被动检查为主动监管,想方设法创造有利于监管的条件,才能彰显政府的责任心。

  别让农村成为食品安全的法外之地,道理谁都明白。要想让问题食品在短期内彻底远离农村,也不实际。从乱到治,需要一个过程。做好农村地区的食品“全链条”监管,工作量大、难度高,有关部门必须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出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强化。要让问题食品在农村无处藏身,就必须着手强化监管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筑牢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线,进而才能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南方网黄春景)

编辑: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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