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13日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扩大目录范围,优化药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药品保障水平,缓解用药难用药贵问题。(3月14日新华网)
社会在发展,医疗在进步,人们对医保和药品的需求也在变化,医保药品目录自然也要适时视情加以调整。然而,医保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医保药品目录的适当调整,关系到医保效能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医保制度的正常运行,更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医疗保障,与所有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绝不可小视。
从报道来看,这次国家医保局就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首先是“中西兼顾”。即充分发挥西药和中医药各自优势,统筹考虑西药和中成药数量结构和增幅。
其次是“两个优先”。一个是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再一个是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明确指出对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再则是“吐故纳新”。对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
这其中,“中西兼顾”不难理解,中药、西药各有长项和短板,只有优势互补、不偏不倚,才能发挥医保药品的最大保障作用。而“两个优先”则分别贯彻了重急症优先、儿童优先的人性化原则和“安全、有效且经济”的性价比准则。
试想,医保的根本职能就是为了治病救人,当然应是生命至上、重症优先,这才叫把钱花到刀刃上,但医保基金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总量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锱铢必较“省着用”,发挥出每一分钱的最大保障功用,所以在引入药品之时要充分考虑性价比,“只保对的,不保贵的”。
至于“吐故纳新”,那就更好理解了,随时时间的推移、医疗的进步,药品自然也在不断迭代更新,更新、更好、更实惠的药品层出不穷,医保目录当然也要与时俱进、及时除旧增新,而不能一成不变。
具体来看,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较为科学合理,彰显了民生第一、生命至上和效益优先等保障原则,既考虑了人民的现实迫切需求,又兼顾了医保基金的实际支付能力,相信在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正完善并正式落地后,一定能进一步提高医保药品的保障质效,切实缓解公众关切的用药难、用药贵等突出问题,使医保更可靠、让人民更满意。(南方网徐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