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打击“黑救护车”需“合力围剿”

2019-07-05 08:19 来源:南方网 叶金福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一个专门提供院后转运业务的“黑救护车”团伙悄然运转了10年。对正规救护车大打出手,确保无人敢“抢饭碗”;坐地起价,省内转运要价四五千元是常事;所谓的医务人员,很多都是临时招聘无资质人员,甚至由其他人假冒。(7月5日《半岛都市报》)

  众所周知,救护车是医院的一个“标配”,不可或缺。每每患者遇上突发疾病,或市民遭遇不测之时,患者或家属的第一反映就是赶快拨打120,让医院快速派遣救护车前来急救并转运到医院抢救。可以说,救护车不仅担负着患者的急救转运任务,而且是患者心目中的“救命车”。

  然而,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赚取不义之财,竟然与医院“抢饭碗”,堂而皇之地做起了“黑救护车”生意,他们不但没有资质,而且还漫天要价、坐地起价,甚至连医务人员都是临时招聘的无资质人员、假冒人员。试想,如此“黑救护车”岂不是在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吗?

  虽然“黑救护车”具有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等特点,但其危害性之大,已成为一种“共识”。因而,打击“黑救护车”已是势在必行。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黑救护车”必须多方联动,“合力围剿”。

  首先,监管要到位。卫生、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救护车的资质、医护人员的资质等要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从而严防“黑救护车”混入其中,坑害患者。

  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对“黑救护车”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不妨采取“黑名单”和“高额罚款”的方式加以严惩,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

  其三,院方要参与打击。对于是不是“黑救护车”,其实院方很清楚。只要院方积极参与,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打击“黑救护车”,那么,“黑救护车”自然也就没有了市场。

  当然,患者或家属举报很重要。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鼓励患者或患者家属积极大胆检举揭发,并实行奖励机制,从而让“黑救护车”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执法、医院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合力围剿,那么,就一定能有效打击“黑救护车”的不法行为,彻底铲除“黑救护车”的生存土壤,从而切实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