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历半个多世纪漫长岁月,凝结几代人集体智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终于在本次人大会上获得通过,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成果和巨大进步,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标志性立法,必将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民事法制保障。
民法典颁布实施,是人民至上的生动体现。“人民”二字,是这次两会最为鲜明的“logo”和最为高亢的旋律。“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抗击新冠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证明了这一点,获得通过的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国民过日子的法律”,也无疑是民本情怀的生动映照。
66年,10万余字,7编,84章,1260条,一组数字折射了民法典沉甸甸的分量。民法典处处可见对个体自由、尊严、权利的保护,对时代变化的回应,对中华民族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的彰显。通过构建私权体系,规定私权保护方式方法,强化对私权的保护。法律保护每个自然人的人格权,也保护包括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有了这部涵盖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在内的民法典,人的权利、人的诉求,人的关切、人的痛点,人的意愿、人的向往……就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关照和满足,在民法典眼里,每一个人都是呵护的对象,都得到了最大的尊重。
“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民法典草案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又一次诠释和践行。先后4次启动,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102万条意见建议,这是中国法治历程上的一座丰碑。从禁止高利放贷,到保护个人信息;从界定夫妻债务,到守护“头顶安全”,等等,民法条款背后,都是大写的“人”字。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执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遵守这部法律,在全社会普及这部法典。每位公民,都应学法典、知法典、懂法典、守法典,自觉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如是,就能为中国经济抒写惊艳传奇,打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条件。(南方网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