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过有关部门大力治理,诸如“证明我是我”“我还活着”的奇葩证明明显少了很多。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少了,办事也就心情舒畅多了。
可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奇葩证明”在某些地方似乎依然根深蒂固,群众办起事来还是要跑很多冤枉路。
最近的一则典型案例,与证明“我叫过什么名字”有关。
据媒体报道,原籍温州苍南的一位学生到湖南某高校上学,虽然户口簿上已清楚标注了“姓名”和“曾用名”,且加盖了派出所公章,却因为学校的表格里有“公安机关审核”一栏,并要求加盖公安机关公章,使得学生家长不得不往返近两千公里,只为在本具有法律效力的户口簿证明之外,再盖多一个章。
更让人不解的是,原本家长此前还去派出所开过一纸证明,可似乎就是因为表格那里留了一栏“公安机关审核”,校方就俨然一副认章不认人的架势,所有其他证明统统无效了。
因为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各方此前一直呼吁要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通过加强内部的信息联网,让老百姓少麻烦少跑路。可透过这起案例,人们看到的压根就不是打破“信息孤岛”的问题,而是上级虽然三令五申,一些单位却依然我行我素,丝毫不懂得举一反三,丝毫没有换位思考的意识。
面对校方的“奇葩证明”要求,苍南警方在帮家长盖了章之后,还赠了一张义正辞严的“温馨提示”,提醒该校不要再要求出具奇葩证明、让群众跑冤枉路了,引来很多网友点赞。
在笔者看来,点赞的重点其实不是“警方怒怼高校‘奇葩证明’”,替当事家长“出了气”,而是即便在表格设计要求不合理的情况下,为了不耽误当事人办事,民警还是盖了章,真正做到了以解决群众现实需求为本。
如何做到真正的便民、为民?苍南警方显然给这所高校做了良好示范。
文|巴扎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