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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下调处罚年龄,要标本兼治

2020-07-03 16:23 来源:南方网 周明辉

  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建议继续调整中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原来的14周岁下调为13周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越来越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甚至其中不乏有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此时提议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下调为13岁,可以约束个人行为,减少青少年违法行为。新规可以让青少年意识到,达到法定年龄之后不能肆意妄为,否则就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后果,从而倒逼青少年遵纪守法减少违法犯罪率,保护青少年成长,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当前校园霸凌等青少年违法犯罪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调整能够约束和惩治青少年的违法行为,改善校园风气,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义务教育的广泛普及使得现代未成年人的心智更加早熟,又鉴于目前犯罪日渐低龄化的现状,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是要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不能仅靠降低处罚年龄,还应当堵疏结合多措并举。

  一要重视家风建设,营造健康氛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要讲究方式方法,多与子女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了解他们的学习交友情况,防止误入歧途。

  二要重视素质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学校要开设道德法律课程,引导学生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道德观念的培养,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关注学生的日常表现,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引导青少年积极向上。

  三要重视挽救教育加强制度保障。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司法机关在严格执法时也要对初犯、偶犯或者说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从轻处理。同时共青团也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仅仅依靠法律制裁和惩戒,很难说对青少年的约束有多大,需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到内外兼修才能起到最佳效果。(周明辉)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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