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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桥下空间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

2020-11-20 17:44 来源:珠海特区报 梅广

  为合理使用道路桥梁桥下空间资源,珠海市首次出台《珠海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据悉,该《办法》为规范性文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12月4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日止。

  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包括各种立交桥、高架桥、跨江河桥梁在内的一座座千姿百态的大桥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城区。然而,由于长期以来重视不够,往往桥上人来车往热闹繁华,桥下杂草丛生垃圾遍地,要不就是被私占滥用混乱不堪。这种现象若不被终结,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同时也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公共安全。

  城市越发展,越要关注民生冷暖,越要重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百姓福祉。桥下空间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在市民普遍感叹停车难、缺少休闲娱乐、运动健身场地的语境下,与其让它长期荒芜闲置,不如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加以整合利用,使其在美化环境、服务民生、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需求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珠海在围绕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首次出台《珠海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合理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要在符合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合理利用、兼顾现状、整体协调的原则下,加强桥下空间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并对可能影响桥梁安全、损害市容市貌的若干行为作出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可以说,该《办法》的出台,令珠海道路桥梁下空间使用和监督管理有章可循,对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全面推进立体化、多层次节约集约用地的今天,城市桥下空间不能成为被遗忘的“边角料”。激活桥下空间的潜能,在保障桥梁安全的同时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国内外已有很多成功的先例。《办法》提出的三年实施方案,为珠海桥下空间的未来发展勾勒出美好蓝图,期待相关部门及各责任单位,能秉持“一桥一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规划,将荒凉、封闭的桥下空间建设成服务社会民生的停车场、商业网点、微型花园、休闲娱乐场地等新型公共空间,让美好愿景尽快转化为现实,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编辑:曹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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