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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发力 整治规范老年代步车乱象

2021-01-14 09:46 来源:南方网 李强

  它的名字叫老年代步车:外形酷似汽车,但没有上牌;乱停乱放,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驾驶人无驾驶证;闯红灯、逆行……它的安全隐患如此之大,群众要求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

  日前,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曝光了一组老年代步车在北京违法上路的视频和照片,引发网友关注。记者调查发现,老年代步车乱象已长期存在,影响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风险。目前,北京市相关部门已开展针对老年代步车的专项执法行动,从销售端、运输端进行打击查处,严控增量。

  诚然,作为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都会在产品的卖点上做文章,比如“性价比高”“安全”“舒适”等等。老年代步车,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有属于自己的卖点。不过,其中一些所谓的“卖点”完全就是钻法律空子。网友口中的“无牌无照”“不守交规”“乱停乱放”等种种老年代步车乱象问题,在使用者看来正是此类车的“便利所在”,也是销售者、生产者的“卖点”。

  将乱象作为“卖点”,不仅挑战公众的价值认知,同时也挑战了法律和社会管理的威严,各方需采取果断措施来将这些所谓的“卖点”有力阻断。

  从属性上来讲,老年代步车当属非机动车没商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既然属于非机动车,就要参照同类型的相关标准立起老年代步车的标准,比如蓄电池标、最高设计车速、停放、充电、管理、停车收费等等都要有标准可依,不能任凭老年代步车搞自己的“独立王国”。标准一旦立起来,那些所谓的“卖点”自然被正常的卖点取代,回归到公众普遍的价值认知。

  从法律上来看,老年代步车必须在工信部备案,没有备案,则属于非法电动三、四轮车范畴内。之所以所谓的“卖点”大行其道,问题很大程度在于相关方面针对老年代步车的监管重视不够,执法部门到市场上“走几步”的频次和力度还不够。一些地方启动的专项整治足以显现,只要重视起来,采取雷霆行动,老年代步车的一些问题就能得到纠正,有的所谓“卖点”就会遭遇当头棒喝,淡出老年代步车的“江湖”。

  如今,全国老年代步车的保有量巨大。早在2018年,作为产销大省的山东就有近300万辆低速电动车。围绕着低速电动车,很多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庞大的产业链。这也意味着,对老年代步车乱象的治理,不能简单粗暴地以罚代管、以扣代管,也绝对不能搞“一禁了之”。解决乱象问题的关键在于,形成重视,把监管牢牢抓在手上,并且根据治理和维护产业良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管理制度。(南方网李强)

编辑: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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