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的人生都不应该被偷走。1月20日提请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冒名顶替者面临撤销入学资格、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撤销学位学历证书等处罚。
从2001年的“齐玉苓案”,到2009年的“罗彩霞案”,再到2020年的“陈春秀案”,每一起冒名顶替案件都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有人说,冒名顶替入学就如同偷了别人的人生,而且永远还不回去。“绝不让任何一人,因他人的徇私舞弊而失去本该属于自己的人生。”尽管我们从心底呐喊,但事实证明,这种愿望的实现还必须得依靠法律来说话,只有打牢制度篱笆,让冒名顶替者付出沉重代价,愿望才有可能变为现实。
不让自己的人生被别人偷走,的确,每一个孩子包括家长可以为此去努力,但这事并非自己说了算。关注冒名顶替入学时间,就会发现有太多的空间可以操作,伪造档案、户籍造假、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等,这些环节上的问题若得不到彻底根治,就很难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卷土重来。依靠法律制度的完善,让操作无空间,彰显法律的刚性威严,让人不敢铤而走险,这才是治本之策。
陈艳萍不是陈春秀,按理说,在当下这个更加透明的社会,冒名顶替案件早就该浮出水面。但从案件发生到发现再到确认往往由一个很长的过程,被冒名顶替者发现时往往已到而立之年。越是隐秘,越是偶然,也越佐证进一步打牢制度篱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靠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依靠办案机关的执法必严,形成预防到发现到立案到查处到结案的有效闭环,确保预防、发现、查处所有的“早”照进现实。
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乍一听关乎的只是法律责任的明确,深读开来就会发现这一步的迈出意义极其重大,因为责任明确既是基础,也是捍卫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只有责任明确,才能追责到位。过去由于法律条文不够明确清晰,在法律责任的追究上存在一定的难点。随着相关法律责任的更为清晰,涵盖范围更广,就能消除既往在追究冒名顶替入学法律责任时的尴尬。
从“冒名顶替入刑”到“法律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每一步举措的目的都非常明确,就是要把制度篱笆扎得更牢,让惩罚的力度变得更大,做到谁违法就坚决惩罚谁,让其逃无可逃,为之付出沉重代价。惩治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用法律说话,是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坚决捍卫。(南方网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