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1日对外公布,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等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
数字时代,移动支付极大丰富了人们的支付方式,提升了人们的消费体验,减少了出门需要带现金的麻烦。移动支付深度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但是,也有一些人因为年纪偏大等原因,并不习惯使用电子支付。对于他们来说,现金交易依旧是他们的唯一消费方式。个别商家、机构,拒绝收受现金,造成了“数字鸿沟”,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现金的意义不仅在于支付功能,更在于保证公众的支付权力。对于逐步迈入老年化社会的中国而言,保证广大老年人群体的利益,就要保留一些老年人习惯已久的传统现金支付手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强调不得拒收现金,要在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的同时,不断强化支付市场监管。此次人民银行公布对拒收现金行为的经济处罚,正是用实际行动来确保每个人使用现金的权利。
表面上来看,个别商家拒收现金,有着基于成本控制、钞票防伪、安全卫生等方面考虑。但是,即便有多方因素考虑,也应该明白一个基本点,那就是拒收法定货币,是对法定基础支付手段的排斥与歧视,已经涉嫌违法违规。
整治拒收现金的行为,也要从疏堵两个方面下手。一方面,解决商家在现金接收过程的担忧。例如,提升人民币防伪水平,便于商家辨别;定期对回笼投放的现金进行消毒,确保人们用上“放心钱”。另一方面,要为遭受拒收现金的当事人“撑腰”,畅通多渠道举报方式,依法帮助当事人维权。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示个别商家或机构,拒收现金需要付出高昂的违法违规成本。
智能支付和现金支付,两者之间应该是相互补充的关系,通过不断发展来形成多元化的支付格局。尊重公众的自主选择权,是所有商家应该有的基本底线。如果一些商家一味强调自身方便,忽视了消费者的基本选择权,最终只会触犯法律法规,受到相应的处罚。不管是商家,或者是服务机构,都需要增强法治意识,消除支付领域的错误认识,共同维护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现金流通。依法治理拒收现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对一些存在拒收现金的行为,要坚持常抓不懈,通过一系列整治措施,纠正个别商家的错误认知。同时,政府公共部门要带好头,切实保障人民币的流通。只有全社会都动起来,将支持现金流通变成一个个实际举措,才能确保每一个消费者的基本利益,也才能维护中国法定货币应有的“尊严”。(南方网李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