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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2021-02-22 09:38 来源:南方网 郭雪营

  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5号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以法治手段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十分必要、非常紧迫。其必要性体现在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其紧迫性体现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形势较为严峻。

  《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有了法律规范,对医保法治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实施,是适应健康中国战略的需要,将有力推进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医保综合治理水平,将更加彰显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公开、透明、规范,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康持续发展,从而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条例》传递了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温度”。《条例》明确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体参保人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水平,顺应了社会各界对尽快出台《条例》的期盼和呼吁。《条例》是一部带有温度的法规,在立法目的方面体现了“为民”,在医保基金使用和享受医保经办服务方面体现了“便民”,在提供医药服务方面体现了“利民”,在保障措施方面体现了“护民”。

  《条例》彰显了对欺诈骗保行为打击的“力度”。《条例》提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条例》在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进一步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制度笼子。《条例》明确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将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用法治手段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人民群众所急,是法治中国所需,是健康中国所盼。有了“良法”,还要有“善治”。据悉,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医保诈骗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

  我们相信,《条例》的施行,必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从而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安全保障,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充足动力,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南方网郭雪营)

编辑: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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