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未批捕数据也是法治新常态
检察机关“打脸”侦查部门,已俨然法治新常态,但非法取证绝非法治常态。我们肯定检察机关在敢于监督上的努力,也期待被监督者能克服以押代侦等侦查陋习。
莫让程序瑕疵再伤执法公信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进和深化的前提下,在全社会都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的情况下,这不但是呼吁,莫让程序瑕疵再伤执法公信,更是对所有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警示和要求。
读懂抗诉“跨省抓错人案” 的法治价值
在本案中,最大的看点还是在于检方对法院的“较真”,能够充分行使监督权。
别让执法公信倒在“30厘米”面前
既然已经制定并施行,就应该被严格遵守,并以此来引导和约束公民个体的行为。对于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予以摒弃,也应该通过严谨合法的程序进行,而不能只是将其搁置一旁。
“艾滋病拆迁队”实乃法治之耻
近日,新华社连续刊发三篇“新华调查”,详细报道了发生在河南省南阳市的“艾滋病拆迁队”事件。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考量,“艾滋病拆迁队”实乃法治之耻。这样一个鲜活的负面样本,对全国各地的基层政府不失为一种警示。
“琼瑶诉于正案”胜诉极具标杆价值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创新,也是在保护社会的活力;而如果任由侵权事件的发生,必然会伤害原创者的积极性在,这明显得不偿失。巨额的赔偿、利益共同体一起成为被告的操作方式,应成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一种制度惯例。
“自我举报”旧案办错称不上泄密
就我国宪法规定来讲,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当然包括自我举报、检举或控告。
宪法日,孕育公民内心的法治信仰
让宪法意识与宪法精神、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从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始在公民的内心启程,走进公民日常生活,深入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各个层面,从而孕育出公民与时俱进的公民责任、国家认同与家国情怀。
停车位归业主回归法律本义
停车位之争被明晰界定,是规则意识的提升,彰显出了法律的本义,符合契约法定精神。但愿,深圳市的管理办法,能够为全国各地的“停车难”问题提供可借鉴性范本。
为讨薪走法治之路创造条件
我们的法律要让讨薪的农民工在付出讨薪成本时,得到一定的赔偿,才能让农民工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才能推动他们的讨薪,走上法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