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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大代表“一行泪”看中国法制建设的“双重奏”

2016-03-15 08:38 来源:南方网 林洪演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将在16日的全体会议表决。慈善法立法起始于2005年民政部提出慈善法立法建议,至今整整十年,所不为人知的是,十年来慈善事业、慈善理念经历了各种碰撞,陈舒等人大代表却十年如一日地与慈善法立法“死磕”。

  在广东代表团的分组审议中,陈舒代表拿起纸巾擦了擦眼睛,被其他代表笑称老大姐的“一把辛酸泪”。“我不知道提了多少回意见,写了多少回材料,说了没白说,很感动。”陈舒谈及那行眼泪背后的喜悦时如是说。

  时针回拨至2011年的全国人大会议,贺优琳代表在发言时谈及民生问题时忍不住“哽咽”,由此“忧民哥”昵称不胫而走。两届代表任期,他所提建议八成以上都是关注民生,同样是一行热泪。相比之下,“刨法律”的陈舒代表的泪水似乎并没有那么震撼。真的是这样吗?

  泪从何来?来自十年的光阴!曾有一些声音调侃人大代表的角色是“负责举手”,甚至质疑人大代表履职是“作秀”。笔者要问,有见过作十年之久的秀么?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陈舒先后参与了慈善法、企业破产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或修订,提出的建议多被采纳。不可否认的是,在国家每部法律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人大代表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以慈善法为例,陈舒等代表提出的建议有六条被采纳进慈善法草案。“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出台,也有同是法律精英的吴青代表的贡献,她提出的有关地方发生重大的环境事件,以及环境状况严重恶化,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承担责任,必要时应引咎辞职等意见被采纳,2013年她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推动此项法律进入了起草阶段。此外,罗远芳代表连续四年“上书”提出有关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的建议,多条建议被列入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此类实例之多,不胜枚举。如果仅仅是“一行泪”,难掩众人悠悠之口,但实实在在的成绩对于质疑者则是有说服力的回应。正是透过人大代表这“一行泪”,我们似乎听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双重奏”。

  笔者以为,第一重奏,是人大代表正在不断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第二重奏,则是立法和修法体现了强烈的民生导向和民意关切,将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要义。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立良法必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这第一重奏自不必赘言。对于第二重奏,可以说正是一系列社会问题造成的民生疾苦倒逼我们要立良法,有了良法,可以让执法部门于法有据,让民众维权有法可依,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比如,慈善法能规范慈善活动的开展,推动慈善事业的进步,让慈善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守护着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则能为改革保驾护航,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因此,从本质上讲,立法也是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十八大以来,立法越来越体现为民的理念,也越来越着眼于现实的需求。人民是党的执政之基,立法只有不断关注民生、反映人民意志,才能为治国理政赢得民心。

  从这个意义而言,陈舒代表那一行泪,与其说是“辛苦泪”,不如说是“情怀泪”和“满足泪”。在这把泪中,笔者读到的不仅仅是长年累月“死磕”慈善立法的劳累,更多的是千锤万炼出深山的成就感以及烈火焚烧若等闲的为民情怀。没有立法的民意导向,不会有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没有陈舒们的专业与情怀,民意导向也难以坐实在每部法律每项条文之中。专业“刨”法律的人大代表虽然不及 “吐槽”民生问题那般吸睛,但手中那本厚重的“大部头”承载的却是毫不逊色的民生之情。

  愿中国有更多的陈舒这样的人大代表,中国法制建设的“双重奏”一定会越发响亮。

编辑:郊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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