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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记者从山西省交通厅获悉,因所承担的收费还贷任务已完成,山西有6座公路收费站通过政府批准予以撤消。据山西省交通厅工作人员介绍,山西公路收费站数量多、归属杂,有的属省公路局、有的属省征费局,有的是地方政府设立的,部分路段站点密度高,影响公路通行环境。今后所有三级公路上的收费站都将被撤消,从长远来看,二级公路收费站也都要撤消。
随着星罗棋布的各种高等级公路开通,人们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四通八达,什么叫交通便捷。这是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带来的必然结果,而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高速公路旁设立的收费站,投入多少,必定能通过对过往车辆收费回收回来,对此,公众从来没有产生过疑虑。事实上,许多路段开通了若干年,却从来不对外公布收支情况。应该说,像这样的情况在全国有一定的普遍性。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收费公路出现了收费站点过多过密、收费用途不明、偿还贷款后继续收费的现象,收费公路成了敛财工具,公益性特征荡然无存。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纷纷要求收费公路成为一条收费“明白路”。
对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由于涉及到“政府财力有限、有效投资不足”等诸多现实问题,如果真正做到“取之于车,用之于路”,公众也能够理解和接受。但是,“收费还贷”不能永无止境,交通管理部门一边是所谓“收费还贷,赔钱运转”的诉苦,一边却又是员工高工资高福利待遇,公众有理由质疑:所收的巨额车辆通行费,到底有多少真正用于偿还贷款而没有挪作他用?
现实中,收费站点二三十公里一“岗”、十多公里一“哨”的现象并不鲜见。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也填不满的“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延长收费期,甚至将“政府贷款路”改换为“经营性公路”超期“服役”。
公路不是“私路”,即便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当作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那也应当做到公开透明、诚实还贷,让老百姓心里有底。否则,公路收费管理信息不公开,公众就难以对其监督,而缺乏监督的公路收费,难保不成为某些部门甚至个人的“摇钱树”。何况,公众作为贷款道路的付费者,应当享有相应的知情权,也有权要求早已收回成本、仍在“超期服役”的收费站停止收费。建议有关部门对那些正在收费还贷的收费站竖一面收费倒计时牌,以方便公众监督。而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履行职责,确保公路的公益性特征不被私利抹杀。 (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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