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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县(市)为单位,全警动员,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本地农村治安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自从山西黑砖窑案曝光之后,人们对农村地区治安失管的现状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警力城乡间的失衡分配和某些基层公安人员警匪勾结的行为真使一些偏僻乡村成了“山高皇帝远”的管辖特区。公安部此次全面彻底排查农村治安的动议不知是否和黑砖窑事件有关,但从排查的内容看,的确都是农村地区长期存在的治安老大难问题:在逃人员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盗窃农村生产生活资料、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毒涉枪涉爆以及侵犯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等突出治安问题……
为扭转农村治安不良的状况,中组部甚至出台规定,要求组织部门在进行换届考察和干部调整时,在注意掌握干部全面情况的同时,要注意考察了解党政领导干部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向党委提出干部任免奖惩建议的重要依据。
长期以来,遇到棘手的难题,我们非常注重硬性的制度建设和奖惩措施,期望通过各种激励和惩罚举措在短期内尽快解决问题。类似的严打行动和干部考核制度其实并不陌生,它在解决计生、环保、违法用地等形形色色的问题上都曾披挂上阵。但了解农村社会的人都清楚,这样的举措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眼下的农村正经历着一场价值混乱和伦理失范的危机。传统的乡土社会最大的特点是礼治秩序,它讲究的是男尊女卑、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子从父命。在传统社会,人们自觉在这样的秩序行事并受其约束,地方士绅承担着乡村自治的功能。建国后,国家政权突破传统政治的界限,向乡村社会全面扩张,原有的礼治秩序被国家的政治秩序所代替。而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之后,国家权力又从农村全面退出,乡村原有传统自治功能已经瓦解,新的伦理秩序还未建立,加上市场经济和商品社会价值理念的冲击,自然造成了广大农村在转型期内的价值混乱,传统的封建伦理道德、工业社会效率价值至上的原则、商品经济中的功利思想、现代公民社会的权利意识等等交织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这正是农村各种社会问题棘手难解的根本原因。
我们企图通过制度和法律的完善、各项奖惩措施的建立来解决农村的各种社会问题,但农村如果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道德伦理体系和价值底线,那么再好的制度在执行中都会大打折扣。我们严查黑砖窑,但倘若人们认为争取暴利和谋求地方经济的发展比人的生命还重要,那么查处黑砖窑的动力何在呢?我们严厉打击拐买儿童的行为,但倘若群众压根认为传宗接代是同等大事,而人的自由、亲情根本不值一提,那么怎么像公安部所说的那样“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排查呢?
制度所依附的社会基础秩序直接关系到制度的执行效果。我们时常感叹西方一些国家,即使大街上不必遍地安插便衣警察,也不会出现“双抢”泛滥的局面,即使住在荒郊野外,也不必担心有人入室抢劫。同样的制度,在他们那里效果良好,在国内却总被“钻空子”。这除了制度本身的原因之外,很大原因是我们基础的社会秩序发生了崩解。他们虽然党派林立政权更迭,但在长期的宗教伦理的熏陶下,人的伦理道德没有随之发生变化。而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恰恰相反,在一波波的社会变革中,人的最基本的价值理念都发生了分裂。
农村社会治安是各种复杂社会问题的一个缩影。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不能只关注硬性的制度建设和奖惩措施,更要关注维系社会正常运转的软环境,关照比有形的现实社会更为复杂和广阔的每个人的内心世界。(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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