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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第一学历”一词开始出现频繁出现在新闻媒体、人事信息登记表格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一学历”更演变为部分用人单位评判求职者是否“根正苗好”、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的标准。新华网7月17日转载了一位博士的求职遭遇。该博士“第一学历”为大专,虽然经过后天努力考上了博士,工作能力也相当出色,但是由于“根不正苗不红”,几个用人单位都将其拒之门外。
近年来新闻媒体类似方面的报道举不枚数。过去我们反对“惟学历论”,反对盲目崇拜高学历,歧视低学历者,主张注重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而现今“惟学历论”又出现了新的“变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一方面看重求职者的最高学历,另一方面更加看重求职者的“第一学历”,动辄要求职者“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11工程”重点院校优先考虑等等,将“第一学历”奉为求职者的首要学历标准,引发了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两方面的深层矛盾。
在“第一学历”已成为越来越多用人单位择人标准等级情节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用人单位、求职者三方面都要负起责任,加强沟通、减少埋怨,尽力扭转这种局势。
首先,解决观念的问题。一般社会舆论习惯性地将造成这一问题的责任归咎于用人单位,认为用人单位迷信“第一学历”,没有唯才是举。但反过来我们也要认识到当今社会是一个人才自主流动的社会,用人单位与求职者都有双向选择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有自己的选人、用人标准和权利,关键还是要看社会、有关部门如何引导。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与用人单位联合建立起一套单位内部人才绩效考核与社会人才综合评价体系相结合的选才、用才标准,使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地发现人才、认识人才,从而逐步淡化“惟学历论”以及“第一学历”歧视。
第二,解决教育体制的问题。目前有些高校为了追求市场价值、社会效应,满足部分用人单位、考生盲目追求高学历的迫切要求,“大批量”“生产”硕士、博士,在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在这种研究生“泛滥”的形势下,惟有“第一学历”才是检验人才最直接、最真实的标准。因此,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健全人才培养的目标、体系,逐步营造一个专业技术型人才、综合管理型人才、高层次科研型人才等辈出的局面,并引导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订不同层次的选人、用人计划和标准。
第三,解决求职者自身素质的问题。常言道“是金子总会发光”。我认为,遭遇“第一学历”歧视的求职者关键是要树立起信心,找准自己的“发光点”,结合自身的水平和用人单位最需要的岗位工作能力,凸现自身的价值,在实干中赢得用人单位的信任和尊敬,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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