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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系列评论之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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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2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门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行研究部署。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10月24日新华网)
日前,笔者所在的单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十七大精神,领导要求大家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并提出每一位党员写一篇心得体会,党员领导干部写两篇心得体会。末了,领导还特别强调,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能停留于写一两篇心得体会,而要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时至年底,各项工作目标早已过三分之二,就等冲刺了。要求大家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团结奋进,一鼓作气,在最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的确,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能停留于开会谈感受,写心得体会。中央政治局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各级党的组织,应该在第一时间把十七大精神传达基层的党员、群众中去,用十七大的精神凝聚更多党员、群众,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地方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而作为具体的部门,就是要针对十七大突出关注的民生问题,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如:“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在本地区、本单位究竟落实到了什么程度?对照十七大精神是否存在差距?群众是否满意?都应该认真“回头看”,在今后工作中更加贴近民生实际,夯实民生工作基础。 十七大胜利闭幕,各项工作目标的组织落实刚刚开始。每一位党员不仅要在岗位上奋发工作,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更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为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多作贡献。总之,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要站在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上,而今迈步从头越! (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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