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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中国就是不缺乏黑色幽默的素材。河北省成安县漳河店镇朱庄村年逾70岁的张振岭老汉以先割倒的方式收玉米时没有县里发的《秸秆放倒证》,就遭到镇政府负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人员的打骂。该县规定,“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并做到当天放倒,当天清运。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
笔者从小在北方长大,对于焚烧秸秆的害处可谓感同身受。每到麦收季节,那真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大有烽火连天的气势。整个城市不但在收获的那几日乌烟瘴气,在此后的一周内空气中也都弥散着焦灼的味道。禁烧秸秆,我举双手赞成。至于禁烧秸秆和秸秆还田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怎样实施,我搞不太清楚。但有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前者污染环境、害人害己甚至妨碍公共安全,理应强行禁止。后者则受到耕作技术、劳作习惯等多方因素的限制,靠霸王硬上弓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不知道政府行政是否也和势利眼一样欺软怕硬,因为在常人看来,有工夫去管农民是站着掰玉米还是割倒秸秆掰玉米,不如好好查查辖区内污染企业违规排放“三废”的情况,至少后者比前者靠谱得多。
不过转念又想,我们这些新闻看客大可不必这样自作聪明。那些整日和农民打交道的乡镇干部更了解农村的实际,他们当然知道靠政府的行政指令不可能改变农民千百年形成的耕作传统。以成安县为例,他们可能在向上级的汇报材料中写明要狠抓《秸秆放倒证》、《准运证》,这是做给领导看的。但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实施,“绝大多数村民都没有办《秸秆放倒证》,也不知道去哪里办”。
为什么张振岭老汉会有这么离奇的遭遇?从报道中不难看出一些蛛丝马迹。和许多示范田都设在公路两旁一样(据说是为了方便领导驱车视察),邯大线等7条主要公路沿线两侧各延伸1公里,是该县玉米秸秆还田示范区,必须实行秸秆直接还田。张老汉的4亩玉米地距邯大线400多米,恰恰在示范区以内,按文件规定,他家的秸秆非但不能随意放倒,而且不能拿走自用,只能“直接还田”。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这让环保人士欢欣鼓舞。时下,生态文明成了一个非常时髦的字眼,它也可以和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占有同样的分量,写入官员的政绩单。由此,笔者反倒担忧起来,眼下生态文明成了一件政治无比正确的事,同时又可以非常体面地为官员增添政绩,那么会不会出现更多地像“秸秆放倒证”一样挂羊头卖狗肉的“生态文明创举”。
我们需要怎样的生态文明,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心态,怀着什么目的去实现生态文明?单就成安县秸秆放倒证的闹剧而言,生态文明大跃进与焚烧秸秆一样也是一种“生态污染”,都应警惕,都应禁止。(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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