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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日前浮出水面。这个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入读广州市中小学的外来工子女,和入读广州市属地高校的外省青年一并纳入参保适用人群中。与此同时,广州市政府也明确表示,要把流动人口也纳入作为实有人口管理,有多少管多少。这也意味着,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制度设计中将更加统筹城乡,兼顾本地和外来人口的利益,更多考虑流动人口的权益。这一思路将有利于农民工群体更快地融入城市社会,从而确保城市的安定与繁荣。
但征求意见稿甫一公布,就有市民提出,外来工子女参保以广州学籍为依据可能引起其他麻烦。“一些外地小孩为了看病到广州,临时转学、病好了就走,这样的问题怎样防范?每年缴20元,最高报销7.2万元,如果没有硬性的规定来防范,很可能损害其他参保人。”(据羊城晚报)
产生这样的疑问是非常自然的。而且这样的顾虑也并非空穴来风,可以说已有先例。浙江瑞安从2003年开始,在全市推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同城待遇”政策,外来借读的孩子以每年4000人的速度递增,现在已经超过3万人,许多学校处于超负荷运转。许多学校每年转校学生达上百人,而其中90%以上不办理任何转校手续,给学籍管理和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由于其他地区相关政策没有松动,哪个地区先行一步,就有可能形成所谓的“洼地效应”。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必然会损害本地人的利益。
这其实是个难以两全的悖论,如果为流动人口享受利好政策设置较高的门槛,那么则意味着大量外来人员无法真正得到实惠,现时许多地方在外来工子女入学的问题上都存在门槛过高的问题。但如果完全放开,则必然会引起本地人的不满。
学者张鸣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到过一个观点。为方便控制和管理人口,中国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圈在一个个格子里生活。人在其中,不能随意迁徙流动。这个格子的上下其实就是城乡藩篱,左右是区域间的隔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由,农民可以在城乡间、不同地区间流动,但由于附着在户籍上的利益没有废除,因此人们依旧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迁徙自由。
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亚马蒂亚·森说,自由就是发展。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自由也是福利。在眼下的中国,如果强加在每个公民身上的格子不被打破,任何建构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创新,都难以避免要陷入两难困境。要实现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就必须打破城乡藩篱和区域间的隔膜,这是当下公民权利不平等的体制根源。(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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