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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参加今年广东省两会分组讨论时表示,“强势政府要保护弱势群体,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聚居在不同的地方。”网友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些人称朱书记的表态是“作秀”、“乌托邦”,认为“贫富分区不可避免”。
在我看来,网上铺天盖地的揶揄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朱书记的这番话针对的是政府的限价房、廉租房建设,而不是寄希望于开发商建造“贫富混居”房产项目的梦呓,这不仅仅是广州,也是全国大中城市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因此,朱书记的对避免“不同收入群体居住在不同地方”的表态,实际上具有普适意义。
住有所居,是每个无房者的梦想。十七大报告将“住有所居”列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要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部去年规定,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正是缓解“贫富分区”问题的一剂良方。
但是,只建设廉租房、限价房还不够,这只能暂时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群体长远的发展问题。比如广州的金沙洲限价房建设,网友就有“新社区会不会成为新的贫民区”的质疑。你的限价房、廉租房建在哪里?怎么建?选址会不会过于偏远?周边配套设施跟不跟得上?治安好不好?教育条件怎么样?一系列问题都会出现。不思考这些问题,盲目大建廉租房、限价房为主的新社区,中低收入群体就会因过度集中而逐步被边缘化,最终就会人为造出一个“贫民区”,政府就会好心办坏事。
这恰恰就是朱书记的目光长远之处,强势政府出手拿地,拿好地建限价房,同时争取开发商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配合”的格局,打破“贫富分区”的怪圈,确保民众共享优质社会资源,不仅给中低收入群体“输血”,还要给他们提供“自我造血功能”。
世界各国在城市化进程之中,都遇到过“贫富分区”的问题,有一些城市因为复杂的历史、文化原因,“贫民区”问题积重难返,至今仍然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痼疾,比如纽约的曼哈顿哈林区。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贫民区”现象,实际上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这种教训对发展中国家的新兴城市具有警示意义。时至今日,大多数国家都已经意识到了“贫富分区”的严重后果,“贫富分区”不仅会伤害一个城市的低收入群体,也会伤害高收入群体;长远的看,还会给这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埋下隐患。
首先,一个城市中“贫民区”与“富人区”断裂与分割的局面,会使穷人和富人分裂为两个对立的阶级。对于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来说,社会优势资源在短时间内总是稀缺的,“贫富分区”造成的结果就是,一方面“贫民区”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医疗、福利保障,“穷人”们失去发展的可能;另一方面“富人区”独占了大部分的社会优势资源和公共设施,“富人”又失去了发展的意愿。长此以往,“贫富”就由相对变为绝对,有了“遗传性”和“世袭性”,“穷人”和“富人”就可能被彻底分裂为两个阶级。
其次,资源的分配不公将会给城市发展埋下巨大隐患,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
再次,“贫富分区”对于孩子――城市未来的主人――来说是悲剧性的。“贫民区”就意味着他们自出生后就失去了平等享用公共资源尤其是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纠正“贫富分区是城市发展必然”的错误认识,就是要避免在政府大建廉租房、限价房的当下,因为决策失误,人为造成新的“贫民区”,避免使其成为城市长远发展的痼疾。从这点上来讲,广州市委书记的这番话不仅仅是广州市民的福音,对全国其他城市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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