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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天前,一则“都江堰市一化工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污染成都市饮用水源”的传言在网上出现,国家环境保护部紧急辟谣,表示这一说法纯属谣传,监测显示当地饮用水质没有异常。近日,重庆市不少市民又收到了“地震预报”短信,称重庆将发生余震,重庆市地震局迅急表示,此类短信纯属谣言。(见5月15日新华网、5月16日重庆晚报)
当前,正值举国上下全力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每一位国人的心均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巨大灾害所深深牵动,都在为灾区人民能早日渡过震灾难关、不再有新的灾害发生而默默祈祷。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任何一点风吹草动,无疑都会加剧公众的心理恐慌。
有关成都市饮用水源被污染、重庆将发生地震的谣传,或许,是某个人心血来潮后的一句“戏言”,或许,是某个网友利用大家的警惕心理开了个“恐怖玩笑”,也不排除,是出自于个别人的别有用心。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在当前这个特定的时段出现这样的谣言,其结果都只能是一个:造成公众恐慌,妨害公共秩序。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我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众所周知,都江堰市是这次地震的重灾区之一,而重庆与地震灾区也有着地缘联系,谣言制造者利用这个特殊背景,编造上述谎言,也就具有了很大的欺骗性。而一旦这个谣言在社会上迅速扩散,也就很容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危害社会稳定。
危机当前,对这种妨碍公共安全、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有关方面应该予以严厉打击,对其责任人严惩不贷。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针对当前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尤其是在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用真相来阻击各种传言或谣言的传播。(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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