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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提出,政府对待小商小贩不应是一味的围追堵截,而应该给他们提供适当的空间。(6月4日,人民网)根据浙江的这份城管条例草案,设区的市、县和镇政府应当给从事农产品、饮食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供合适的临时经营场所,并规定经营者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笔者认为,这份草案透露出两个信息,一个是给小商小贩“解禁”,一个是城管以“有效管理”为主,而前者无疑是化解当前城管危机的“破冰之举”。
近年来,城管与商贩的纠纷不断,甚至闹出人命,城管队伍的素质、执法依据受到舆论的强烈质疑,要求解散城管队伍的呼声不断,使其面临形象和生存的双重危机。各地城管主管部门也在思考对策,变着法子的要求城管文明执法,但总是收效甚微,其原因就是因为种种改革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
现在浙江这个草案给人们带来了一些希望,城管条例出台之后,城管执法将真正有法可依。而且根据新法,“解禁”了小商小贩,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了商贩和服务业者的生存空间,化解了城管和商贩之间的“天敌”关系。从此以后,城管将失去他们的保护伞,他们面对商贩时也不再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城管为所欲为的时代有望成为历史。
解禁商贩的生存空间之后,城管的主要工作转向“有效管理”,城管也就真正回归为城市管理者的角色定位,以限制代替禁止,将商贩限定在一定的空间内,在此空间内保障正常有序的经营活动,保障环境的整洁,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城管最主要的工作。
城管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仅靠法律保障是不够的。目前不少城管队伍都是私募人员,大量启用一些领导亲属、无业青年作为编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执法形象,而寻衅滋事的又往往是这些人。这样的执法队伍必须清洗,主管部门对城管队伍也亟待严加管理,否则,城管条例很容易就成为摆设品。
浙江城管条例为商贩解禁迈出了“破冰”的第一步,条例实施之后,成效如何还要拭目以待,但这种尝试本身,远比学习什么“文明用语”有价值得多。我们也期待浙江经验能够取得成功,为在全国范围内化解城管危机起到示范作用。(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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