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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个新闻很是引人关注。6月9日,深圳负责交通综治工作的副市长张思平,在该市龙岗区龙城街遭遇交通堵塞,3小时后才得以离开。为此,张思平部署该区开展交通整治。18日召开的交通整治大会上,张思平在严厉批评有关部门负责人麻木不仁的同时,自己也向市民致歉。当时人们纷纷批评:这交通堵塞问题看来只有在副市长遇堵之后才能被整治!不过,事情还没完,因为最新的消息称,当日副市长遇堵3小时后,是借闻讯赶来的2辆警用摩托车脱身的。(6月26日《新闻晨报》)
看到这个最新的消息,笔者的第一感觉便是为这位副市长感到遗憾:遗憾其丢掉了现场办公的好机会!
想一想,在当时的那种场景下——6月19日《南方日报》的相关报道如此描述:当时天未下雨,路段也不在深惠路、地铁3号线等较易拥堵的路段,当时也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是交通秩序“相当混乱、一塌糊涂”。3公里内的3个交通路口,基本上全面堵塞,交通信号灯全部失效,公交中巴冲上台阶跑上道路两侧横冲直撞,车上乘客乘车很危险,而且在现场“没能看到一名交警、协管人员。”——倘若张思平作为一个分管交通综治工作的副市长能现场办公,那该会多好!其它的我们且不说,只说一点:那应该可以使当日的交通堵塞早一点得到疏解!
然而事实不是,他本人在遇堵3个小时后,被闻讯赶去的2辆警用摩托车接走了!或者用当下流行的一个词来说,他“先跑了”!于是可以肯定,当日那场交通堵塞中有人被堵的时间绝对比他更长——肯定超过3个小时!既如此,笔者觉得,副市长在严厉批评有关部门负责人麻木不仁之前,恐怕首先要反省一下自己:为什么那天不能来个现场办公?那一“跑”又是否有一点失职的嫌疑?
当有了前面的分析,那么,副市长在泛泛的向市民致歉之前,恐怕也更应先向那日与他一起被堵、却未能象他一样享受到警用摩托车解困待遇的人们致个歉吧!至于如何致歉,是否还能用所谓“作为负责全市交通综治工作的副市长,我深感工作未能做好,我对不起龙岗龙城市民,并向龙岗、龙城市民表示深切的歉意”,似乎就不需我再说什么了!(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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