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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而受审。晏大彬案之所以被曝光,是因为他买来专门藏钱的房间客厅严重漏水,影响了楼下住户。晏大彬夫妻不在家,物管人员在警察陪同下破门而入修理厕所的漏水管,意外发现被水泡烂了的8个纸箱里,打开箱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大钞,总共939万元。(7月17日《成都商报》)一根小水管漏水,揪出一个级别不大而数额特别巨大的贪官。这一事件被网友称为“水管反腐”。
“水管漏水反腐”与近年来发生的“小偷牵出大贪官”、“被窝里起义揪出贪官”、“分赃不均导致窝里斗拉出贪官”、被连环腐败牵扯进去的贪官等都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些贪官东窗事发纯属偶然。晏大彬的落马,同样不是因为群众举报,也不是纪检监察部门从蛛丝马迹中查处,而是被“意外”事故所累的。这就暴露了某些地区和部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到位,苍白无力。
一个科级干部,涉案数额巨大,发人深省。巫山县年财政收入仅有1亿元。晏大彬竟然涉嫌受贿2226万元。他受贿63次,平均每次超过30万元。晏大彬夫妇购置了7处房产,投资多种金融理财产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银行资金账户。按理,他的所作所为在一个小小县城应该特别显眼,可是一直没有被发现。难道真的没有留下蛛丝马迹?还是监督机构充耳不闻,装聋作哑?说到底,是监督缺位乏力。
中共中央印发的反腐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指出,“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既然如此,就必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必须进一步延伸拓展。对晏大彬一类的科级干部要及早纳入监督视野,防止越陷越深,使党和国家的事业蒙受更大的损失。
我认为,我们党和国家监督领导干部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的干部,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这并不丝毫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处级以下的干部的监督。古代把县官称之为“七品芝麻官”,那么科级官员就是比“芝麻”还小的官。越是基层,管理工作越可能“失范”。县级的局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职位不大能量大。必须切实加强对这些科级干部的监督。因为他们直接掌握着“人财物”,“灵活度”更大;他们直接领导的人员更多;他们代表党和政府直面基层群众;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成为“土山皇帝”、“一方诸侯”;他们当中的个别人一旦“出轨”,涉案的金额、社会危害性也不小。(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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