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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广东省招办就“广州某大学要低分不要高分”的事件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公众质疑。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校违背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原则,是错误行为。省招办早前已发现有关事件,而且一直在处理中,原来被退档的11名合乎资格的考生目前已全部重新投档,基本会被录取到原来的艺术专业。(《南方日报》2008年7月30日)
事件缘起于今年一考生报考了广州某大学的艺术专业,该考生的成绩比最低录取分数线高出62分,但却奇怪落榜。而他的一名同学的成绩刚刚“压”住最低录取分数线,却被校方“择优”录取。为此,这名考生和家长开始上访,却从该校了解到,被录取的那名低分考生的一名家长是该校美术学院的老师,作为照顾,学校录取了他。
由于省招生办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于是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上的处理结果。同时轻描淡写地指出校方“行为错误”!并未对违规录取学校进行处罚!
对此,我要说的是:校方的行为“没有错”!不信,请各位看官评评。
校方的行为“合乎”体制。现行的录取体制为:“学校录取,招办监督”。也就是说,招生办只是对校方的招生过程行使着监督、建议的职责,而校方掌控着实际的裁量权,招生的最终结果由校方说了算。各位看客们,请你们想想:这样的录取体制,校方还会有错?
校方的行为“合乎”规定。“广东省从2005年实施阳光工程以后,在本科层次以上的录取中一分不降,谁都没有照顾。任何教职工子女都没有优惠。”事件中,校方该专业计划招生30名,补充计划后录取39人。而该低分考生很“幸运”,他的成绩刚好“压”在录取分数线上,在投档的范围之内,所以并不存在人为降分,更不存在照顾“关系生”的问题。虽然,这有量身定制之嫌,但是,我们总不能因为这个“巧合”而武断冤枉校方行为有错,是吧!
校方的行为“合乎”综合素质考量的要求。“唯分数论”已经引起社会的普遍质疑,校方的行为恰恰是针对这个弊端进行大胆地改革。虽然校方未在招生简章中注明优先录取“综合素质”高的考生,这个做法是急躁了点,但录取优秀的学生就要这种超越常规、不拘一格的做法。校方只是做了一次大胆的尝试而已。我们不但不应指责,还要大力“支持”才是。
校方的行为“以人为本”。为了使11名原被退档的考生如愿以偿地就读专业,校方调用了在省外招生的机动名额,追加录取名额,对这11名考生进行重新投档。这个过程无疑给校方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校方竟然能“言而有信,说到做到”。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不,连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都说了:“对于退档的学生也已经重新投档,算是纠正了错误。要知道,纠正错误已经是很严重的性质了”。所以说,校方的补录行为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看来,不仅校方“没有错”,这11名原被退档的考生还应该感谢校方才是啊!(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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