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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1+1》播出《消费者的“听”证会》。节目从郑州市召开供热调价听证会,引发了消费者争议,物价局被告上法庭,企业涉嫌隐瞒成本,代表身份比例遭到质疑的新闻事实,谈到了时下越来越多的听证会已经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听涨会”。节目提出了一个观众十分关心的话题,在遭遇逢听必涨的尴尬后,消费者对听证会的信任是否能继续?听证制度究竟该如何破解自身尴尬,更加趋于完善?(央视《新闻1+1》10月29日)
作为普通消费者,对当下的听证会确实有一肚子的意见。国家听证制度是对民意的充分尊重,是国家为了维护物价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规定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产品不得随意涨价,涨价必须举行有消费者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其初衷是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评价有无涨价的必要,为公共产品随意涨价设定限制。
而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听到的却是逢听必涨,虽然消费者代表在听证会上极力反对,奈何那些所谓专家代表以及人大政协代表都一口咬定涨得好、非涨不可,最能代表民意的消费者声音被掩盖、消费者意见被忽视。虽然听证会开得五花八门,但是听证的结果却只有一个,就是涨价。听证会成了企业的涨价工具,于是被消费者戏称为“听涨会”。
试问,对这样逢听必涨的“听涨会”,哪位消费者没有意见?那些举双手赞成涨价的所谓代表,要么就是企业精心挑选的,要么就是涨价的受益者,而且这些所谓的代表占了大多数的比例。这样一来,逢听必涨的听证会不过是走过场,忽悠消费者,遮掩媒体的耳目而已。
那些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企业(大多是垄断企业)想涨价了,就以经营成本上涨,企业经营困难等理由向物价部门申请涨价。再精心挑选一些支持者,随便邀请少数消费者代表来凑个热闹。当消费者要求查看成本帐目,企业便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当消费者要求物价部门核查企业的成本帐目,物价局却不予理由,这样的听证会不成为“听涨会”才怪呢!
所以,要使听证会不再成为“听涨会”,使企业不热衷于举行涨价听证会,很有必要制定完善相关规定,给涨价听证会设置一道门槛。企业不是要求涨价吗?可以。首先企业必须公布经营成本帐目,让广大消费者心里有个底;另外,既然经营成本上升,企业经营困难了,那么企业全体员工就应降低薪酬待遇,也是合情合理的。不能企业一边说成本上升要涨价,企业员工却仍然享受着高待遇,把责任全部推给消费者。最后,物价部门要把好关口,要主持公道,举行真正公开、透明、公正的听证会。(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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