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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东省建设厅对省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获悉,有关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按本人月工资总额18%的比例随工资一并发放”的意见已上报省政府,目前正在研究中。(11月3日信息时报)
为什么要提高省直机关公务员房补,就是源于省政协委员唐永汉提交了《关于完善公务员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唐永汉提出,自己单位的20位青年公务员中,买房的只有4人,还都是靠父母才付了首期。“如果处理不好公务员住房问题,少数掌权的公务员很有可能铤而走险,以权谋私,从而孳生腐败问题。”唐委员对此十分忧虑。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唐委员还是有忧民之心的,但忧的是什么民呢?省政协委员唐永汉首先是一个公务员,如果公务员房补真的提高的话,那么他作为公务员之一,也是受利者,在这里我们不得不问,作为一个政协委员,为什么不提工人、其他事业单位的人也要提高房补呢?在这背后的原因恐怕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他是公务员。
其次唐委员提出提高房补的目的是为了预防腐败。恐怕这更让人想不通了。腐败和房补没有必然的联系。房补说到底是一种福利,看看世界上那些廉洁度比较高的国家,有多少是纯碎靠提高工资福利来的?不都是靠严格的监管,严密的反腐败制度。再看看我们国家,很多廉洁的干部,他们的收入并不高,有的生活很清贫,但他们并没有因此搞腐败。相反的一些腐败的干部,他们收入已经不错了,生活也很好,有的通过腐败已经过上了很富裕的生活,但他们并没有停止“腐败”。如此种种,靠提高房补来预防腐败,能起到多大作用?
实际上,公务员相对于其他群体,工资收入福利并不低,唐委员提出“自己单位的20位青年公务员中,买房的只有4人”,作为一个委员,首先应该想到的应是,公务员收入都难以买到房子,那些很多比公务员收入低的人,岂不是更难买房子了?因此应该有这样的忧民之心,想办法从一个整体上解决社会这些人买房难的问题,只有把公务员放在一个整体中,当这个整体买房难的问题解决了,公务员买房难自然而然的就解决了,怎么能单独为解决公务员买房难而实施提高房补,而对其他群体于不顾呢?这能说公务员是为群众服务的吗?能说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吗?
不提高整个买房难群体的补贴而单独提高省直机关公务员等少数群体的房补,恐怕只会引起社会的更大反感。即使要实施,任何对公务员带来好处的方案,恐怕也应该交由社会公决,如果是公务员自己决定自己的福利方案,自己研究自己的福利方案,即使很公平,恐怕很难让人觉得公平。(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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