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号角的吹响,广东正式进入了纲要时代。在纲要逐步实现的这十二年里,广东经济将会不断得到发展,全省人民的生活水平将会不断得到提高。
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也会不断地产生和涌现出来。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不可回避,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这些矛盾,有关部门必须提前预想,未雨绸缪,必要时还要做好应急预案,才能在矛盾出现之时应对自如而不致于手足无措。
一是如何针对新出现的社会行为及时出台法律法规的问题。纲要的实施是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和化解,亟需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亟需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政府和部门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问题才不致于扩大,矛盾才不致于激化,工作效率才能够提高,经济发展才能够顺畅。
二是如何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形成社会治安长效机制的问题。历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各地刑事发案总量仍处高位,社会丑恶现象仍禁而不止,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究其根源,是全社会对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未能形成合力,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格局未能真正形成,社会治安长效机制未能真正建立。这些都亟待有关部门深入探讨。
三是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行政管理,变管理为服务的问题。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特别要讲求效率,纲要实施过程中,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必然会随之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简化行政审批的手续和程序,尽量实行一站式审批,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改变以管理者自居的高高在上的心态,谦逊、热诚地为投资者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才能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树立当地政府的形象。
四是如何有效、高效地调解劳资纠纷,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问题。劳资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不安定因素。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一些厂矿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扩大利润,采取了一些损害劳工利益的措施。有效、高效地调解劳资纠纷,促使劳资双方的和谐磨合,将体现地方政府经济建设的艺术。
五是如何减少和利用冗余劳力,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问题。冗余劳力,是指文化水平低、谋生技能匮乏、难以受聘用的失业群体。这个群体如果不能最大限度地缩小、利用,将会给社会治安带来较大的隐患。减少和利用冗余劳力,一则可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二则又能消除治安隐患,这是一石二鸟、一举两得的好措施,何乐而不为呢?
总之,纲要的实施,经济的发展,都是为了能让广东人民安居乐业,我们不能靠牺牲社会治安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因为那样做,只能是舍本求末,本末倒置,最终将导致宏伟的经济大厦缺少牢固的根基而象肥皂泡破灭般轰然倒塌。(编辑: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