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报刊是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从与蔡元培的论辩到对教育政策的建言,从担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到中山大学校长的行政实践,许崇清的思想、行动和成就都通过报刊传播,影响着当时的教育界与社会。如今,这些报刊记录成为研究许崇清的重要史料,让我们得以还原这位教育家的全貌。
报刊是近代中国传播信息的新媒介,也是大众接收信息的主要渠道。报刊在名人传播更具普遍性与权威性,客观上助推了英雄崇拜、名人崇拜。电影传播存在费用高、易受时空制约等不足,报刊具有费用低、不易受时地限制、传播时效久、传扬便利的优点。
许崇清(1888—1969)在民国时期最早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事件是与著名教育家蔡元培的论辩。此前教育界、文史界对许崇清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对中山大学建设的贡献、教育理论与教育哲学论的成就等方面,对其作为广东省教育界最高行政长官的形象,则着墨不多。至于许崇清曾任广东省民政厅厅长的历史事实,知之者少,论之者更少。而当时的报刊,真实地记载了许崇清从事教育工作的历程,这是人们回顾与复盘许崇清当时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从报刊登载许崇清与相关人士讨论教育问题的频次以及许崇清在报刊上发表教育论文的数量等信息,人们能够真切感受到许崇清在当时社会公众视野中的热度。
报刊中的照片:构建许崇清全像的重要素材
民国时期报刊中的许崇清照片,现见十多幅,有独照,有合照,另外还有多幅提名、题字。其中有些照片被《许崇清教育论文集》《许崇清文集》《崇正树德 清风亮节——纪念教育家许崇清》转录,但清晰度受损,也有一些照片没有被这三部著作所收录。原报刊所载照片相对完整、清晰,是扩展许崇清研究的重要图像文献。
许崇清的照片,多载于军政类、教育类、社会类报刊。早在1926年,《航空月刊》登载了航空同志会欢迎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成员合照,同时分别登载“航空同志会各分会会长像”,其中“第五分会会长许崇清同志”在列。宋子文来粤期间,在“全省各县市党务工作人员宣誓就职”合照,前排右一即为许崇清,同在前排者还有李煦寰、吴铁城、香翰屏、曾养甫、邓彦华等。《四路军月刊》报道“广东各界献机祝寿命名典礼”活动,“参加献机礼之各高级长官”照片里,有“许崇清”名字的合照共两幅。许崇清当时任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同时期,在“广东省政府第八届委员会”“广州军分校特别班毕业典礼”两张照片中,也有许崇清的身影,其他合影者有徐景唐、邹敏初、李煦寰、吴铁城、胡继贤、曾养甫、欧阳驹、余汉谋、罗卓英、香翰屏、邹洪等。
许崇清作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或中山大学校长,在参加相关社会活动时也被报刊媒体登载了不少照片。许崇清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期间,有“许委员崇清”之照,照片为正面照,戴眼镜。在广东全省各县市行政会议开幕典礼的合照中,他与李杨敬、区茅浦、林云陔、陈济棠等同列前排。此外,还有“校长许崇清先生”“教育厅长许崇清”“粤教育长许崇清”等照片。革命家廖仲恺先生迁葬南京时,许崇清陪同廖仲恺夫人何香凝乘火车送葬的照片,被刊登在1935年第116期《民间周报》上。“粤教育长许崇清”,戴眼镜,正脸,与“桂省中心人物李宗仁”“桂省中心人物白崇禧”“粤建设厅长刘维炽”等并列。吴铁城所写《青年会对于民族复兴之使命》一文之前,配有“太行队队长许崇清厅长”照片,为侧面照,与“黄山队队长邓彦华专员”“西樵队队长鲍国宝经理”等并列。以上照片之题注,记录了许崇清职务的种类与变化。照片让读者、民众看到许崇清到底做了什么事,参加了什么社会活动、教育活动。如“广州市第八届环市跑”应该是比较早的全民健身活动,《南洋》(香港)的“华南大事写影”一栏一共选登了四张照片,第一张为“开跑时情形”,第二张为“途中何明祥与徐国评角逐”,第三张为“冠军何明祥抵达终点”,第四张则是“许崇清厅长颁发奖品给冠军者”,摄像者为吕伟刚。
在王祥研究许崇清书法艺术的论文中,插入了五幅许崇清书法作品,都是其书法艺术的代表作品。但民国报刊中收录的许崇清书法作品,论者未提及。如题写《真光校刊》第4卷刊名,题写《市教育》刊物的“迎头赶上去”,题写《广东农林》期刊的“普利民生”,题写《广东民教》《广东教育战时通讯》《时代学生》的刊名等。这六幅书法作品非常清晰,容易鉴赏与辨别,可以作为研究许崇清书法的重要图像文献。
报刊媒体中许崇清的教育理论
报刊中许崇清的教育理论非常丰富而突出。1917年,许崇清就在《学艺》刊发多篇文章,包括《国民教育析义》和《哲学新义》等。而当年最能引起教育界关注并为后世津津乐道的,莫过于许崇清与蔡元培先生关于孔教问题论争之文章。当时许崇清看到《中华新报》连载蔡元培在信教自由会的演说之后,写作《批判蔡孑民在信仰自由会之演说并发表吾对于孔教问题之意见》一文,发表在《学艺》1917年第1卷第1期。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作《与许崇清先生书》进行回应,发表在《学艺》1917年第1卷第2期“通讯”一栏中,同期刊载了许崇清的《与蔡孑民先生》。蔡元培在书信中解释,许崇清前文所提及之问题当是记者速记之误,将邮寄油印本作证,且在信中申明观点,以除误会。许崇清认为,蔡元培“秉最高学府之要枢,为万民之师表,发言立说,影响所及,风靡全国”,“疑以之说,独擅之论,所当深戒者也”。书信之外,并未放松,于同期又刊发《再批判蔡孑民先生信教自由会演说之订正文并质问蔡先生》千言缀后,对蔡信中言及之观点,再作细细驳论。许崇清敢于对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观点提出异议,并在论争中首次引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历来为人称道。许崇清留日期间,已经因勇于论争而为中国教育界所知,甚至为被他“批判”的蔡元培所赏识。许崇清留日结束回国后,更被蔡元培邀请到北京大学任教。此时,报刊媒介中的许崇清是一个教育理论阐释者、论争者,具有不畏权威又能坚守个人阵地的特点。
许崇清第二次与教育界人士进行公开激烈辩论,是1934年与姜琦的论战。姜琦翻译的《教育哲学》(又名《三民主义教育》),许崇清购阅之后,看到姜琦因“不了解而滥用”杜威、纳托尔普的教育理论,因此批判姜琦“不懂得辩证法的唯物论,甚至形式论理也不清楚,教育底概念也未曾明白”“不晓得形式论理底短处,且自蹈其覆辙”,与“唯物辩证法”“相背驰”,言论可谓尖锐。随即,姜琦作了回应,文章《为正谬拙作〈教育哲学〉答许崇清先生》发表在《教育研究》第53-54期合刊。姜琦认为许崇清先生能够“借给我以许多意见,使我得以纠正错误”“互相切磋”,这很好,但是对其本人的疑似“讥讽”和“挖苦”,则不敢苟同。姜琦《为正谬拙作〈教育哲学〉再答许崇清先生》发表在《教育研究》1935年第57期,针对第52期的答复,再次申明自己的观点。许崇清又作《姜著〈教育哲学〉正谬答辩底再正谬》进行辩驳。二人往来,各持立场,均以长文论证、批判、指摘,成为一段公案。二人互相论辩,为学界所关注,于是有梁瓯第作《姜许〈教育哲学〉论战述评》,对二人的“纷争”进行总结,最终对二人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理由如下:
第一,教育哲学是一门新兴的学问,姜琦先生的这一部书,算是在新兴学问中运用新兴科学观点来编著的时代作品;第二,许先生所把握的方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而许先生所批评的对象,也恰巧是自承以唯物的论证法做出发点的一部书,这种从同一限境内所发生的争执,的确颇有考阅的必要。
梁瓯第对二人的论争进行详细的综合述评,最后指出:“许先生一番强烈的刺戟,引起姜先生一番的反应,姑无论是意气也好,语病也好,批判总是现实的理论前哨战”,这是跳出论辩观点正谬的窠臼,从论辩行为本身肯定了论争的教育学意义。经过这一轮论辩,许崇清作为教育理论家的地位进一步确立。
1917年至1949年,许崇清发表了一系列论文,论及教育时势的方方面面,这些论文基本上已经被《许崇清教育论文集》《许崇清文集》《崇正树德,清风亮节——纪念教育家许崇清》所收录。在这期间,许崇清作为教育理论家有两方面的事情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一是针对广东教育建设提出具体的方针与政策;二是针对陈济棠推行《孝经新诂》全民读经运动而刊发《孝经新诂教本审查意见书》,公开反对陈济棠。
1920年许崇清发表《论第五届教育联合会改革师范教育诸案》,专门针对“浙江省教育会底建议案”“陈宝泉氏底修正案” “审查委员会底审查案”三件提案,并参考德、美、英、法诸国的师范教育制度,提出我国中师、高师改革建设方案,其中关于学制改革的建议非常科学。1926年,许崇清以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兼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的名义起草《教育方针草案》,提出十四点纲领,提交给广州国民政府,希望政府施行时,能与孙中山先生制定的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等思路一致。另外《本省教育现况》《本省教育行政概况》《最近一年来之广东教育》《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重要决议及其精神(广东省政府纪念周报告词)》等文均是在他实际调查广东教育基础上,关注与讨论广东省的教育现状,传达其教育理念,解决因抗战等原因出现的问题,指引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
陈济棠强制各级学校读经,以《孝经新诂》为读本、教材,许崇清奉命审查。许崇清审查的结论却是,“以讲习经旨,记诵德目为道德教育之唯一途径”,不妥。因为“学校之社会化与社会三民主义化同方并进,使学校与社会得其扶丞相济之宜,以共趋于大同,即我民族之道德亦可从而光辉充实矣”“讲说章句苟且记问之学,可以资人饬智以自章,不足以使人自反于仁义也”。其文《孝经新诂教本审查意见书》分别被《三民主义月刊》《中华教育界》全文刊载,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许崇清因此成为公开反对诵经活动的领袖。又因“香港报纸也大肆渲染许崇清反对陈济棠读经”的新闻,陈济棠闻讯大怒,下令“立即撤去许崇清省政府委员职务”,至此,许崇清连“虚职”都没了。可见,许崇清因为坚持教育理念招致保守力量的报复,付出了很大代价。
总体来说,许崇清的论文有前沿性、时代性、针对性与批判性。像《十教授文化建设宣言批判》《教育即生长说批判》《看过了“全国专家对于学制改造的态度”以后底小小感想》这样的文章,单从题目我们就能感受到文中所蕴含的批判精神。许崇清自发、自觉地以报刊作为教育理论与理念的传播媒介,公开宣传自己的教育哲学观点,公开发表自己的教育调查报告,公开表达对教育政策的观点,起到了激扬思考、促进教育发展的正向作用。正如其《关于我的学术思想》所言:“我想独自创立一个新体系。我几乎走遍了唯心论各种形态的哲学的歧路,结局是摸上了唯物论的最高发展形态——辩证唯物论的道路。从那时起(1919),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建立教育学的一个新体系就成了我的理想。”综观其在报刊媒体上发表论文的内容变化、观点改进与思想理论的提升等递进过程,即可窥见教育理论家许崇清的心路变化历程。
报刊媒体中许崇清的教育实务
在报刊媒体中,许崇清的教育实务,一是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二是任中山大学校长,三是从事其他教育相关工作。此前的研究成果,聚焦许崇清建设中山大学所作贡献方面比较多,对他作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的政绩则关注不够,对他担任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时所作贡献及管理理念探讨更是严重不足。
1920年许崇清任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教育局局长,时长约一年半。1921年许崇清与胡根天创立广州市立美术学校,当时媒体对其教育职务并无详细报道。
1923年至1928年,许崇清担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其任命状由广东省省长廖仲恺在1923年10月20日呈报大元帅批准,印信同时被批准启用。1924年,收回教育权运动迅速席卷全国。《广州民国日报》登载了《许厅长主张教育与宗教分离》的消息,报道许崇清在收回教育权运动中的鲜明主张。1927年,作为“代理常务委员”,包括许崇清在内的委员共同批复私立岭南大学校董会呈报的组织经过。岭南大学校董会呈报广东省教育厅的公文中,报告该校纽约董事局在1926年已经议决改组为美国基金委员会,新的校董会由中国人另组,钟荣光被举为校董会主席兼任校长。“广东教育厅长许崇清”批复同意,标志着私立岭南大学的教育主权收归工作顺利完成。1928年3月,许崇清还以厅长的名义,令岭南大学校长依据《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暨私立中等学校及小学立案条例》,向所属大学区省进行重新立案备案。可见,许崇清此时期的工作多与“收回教育权”运动相关。
1936年许崇清再次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以“厅长许崇清”颁发教育训令。如应广州市新生活运动促进会要求,严格规范教员公众形象及行为,要求“凡属公务员,走路时不要吸烟或吃东西,以为市民表率”,还要求教员依据广东省政府训令,执行“公务员被检举或告发有吸食鸦片毒品嫌疑之调查办法”。当然,设置“免费学额或公费学额”这种事关教育公平与教育普及的事务,也要许崇清签署教育厅训令,以便执行。国民政府制定在案的《所得税暂行条例》,也要许崇清签署训令,转饬所属一切知照。签署、发布《广东省教育厅训令》(中字第一六八三号),令各中学切实遵照新修正之初高级中学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周各科教学时数表与初高级中学课程标准施行教学,转发下行文到下级单位,这也是厅长例行工作之一。又如许崇清签署并发布执行中国童子军总会从民国26年(1937)1月起“暂停制发童军及服务员警惕章”的公函,还签署同意广东省训育主任公民教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统一审查全省现任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或教导主任的请示。教育工作者规范登记与规范管理是大事,许崇清以厅长名义发布训令,并公开《广东省中学及师范学校教员第一次无试验检定办法》,以便统一施行,推进“中等学校教育员之登记检定”工作。他还依据广东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的公函,规定“高中以上学校学生集中训练”的部令规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施行,并“克日成立集训筹备委员”,以便办理相应事务。在推进卫生教育事业方面,许崇清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委员会”,筹建“卫生设施”,明确卫生费的筹措与来源应列入下一年度经费预算等事项。“第七届全国运动大会”展期举行这样的事务也要许崇清签署、发布训令,以便执行。甚至连“中等学校每班学生人数必须照章办理”这样的事务也要许崇清签署训令,以便规范,“超过定额”或“尚未足额”,都不得“勉强开班”。发布“广东省推行国语教育办法”自然也要厅长许崇清批复。根据“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令“呈报该厅职员遵令减薪情形”的要求,许崇清做出详细的回复与呈报,依然署印“广东教育厅长许崇清”。
广东省教育厅在与中央、其他机构来往时,许崇清要以厅长名义表明态度,回复公函。如国立北平研究院发出公函,征集留学生著作,“广东省教育厅厅长许崇清”即行照办,回函称已经“函欧美留学生监督并令行驻日留学生经理员,就近搜罗见寄”,明确支持国立北平研究院的工作。也有因粤籍学生津贴问题,许崇清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的名义,函达北京大学,请其核查,往来交涉。许崇清亦曾函复“环球中国学生会”,说明办理依据是“出洋留学规程及办法”。
从以上以“许崇清”名义发布的各种公函文件看,当时教育厅厅长的职能是比较广泛且具体的。
作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出席重要的教育教学活动,尤其是庆祝活动,也是许崇清必不可少的工作。许崇清曾参加培正学校校庆纪念活动并发言。他强调培正学校“始终是我国人办理”的意义:中国人持有教育主权有重要意义。许崇清作为“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参加广州岭南大学二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合照者中有校长钟荣光博士、省政府主席陈铭枢等。许崇清参加西南各机关联合举行的“总理纪念周”时,作为“广东省政府委员”,演述过“总理遗教”,专门就“节制资本”问题进行阐发。他认为,如果不节制,“农村经济”与“制丝业”都会被扰乱。
国立中山大学的前身广东大学于1924年11月11日举行成立典礼,许崇清与胡汉民省长共同出席。1929年9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议决,成立国立中山大学董事会,1931年开始,许崇清出任中山大学校长。《农声》曾发布“校长许崇清”的布告,同意将各科改成学院:“文法农医各科应改为文法农医各学院。”由科改学院的做法是许崇清主张的教育革新举措之一,从史料看到,许崇清在1931年任中山大学校长期间,确实有“改理学院为理工学院,增设土木工程和化学工程两系”的举措,要“将文科改为文学院、法科改为法学院、理科改为理工学院、农科改为农学院、医科改为医学院”。国立中山大学琼崖农业研究会总干事林缵春曾呈文,请求“从速设法于琼崖设立省立农业学校”,许崇清以厅长名义下批文同意,具体“俟列入下年度预算核定后,即可择地举办”。从批文看,许崇清在教育规划与职业教育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许崇清还曾任广东省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同时被委任的有陈公博、甘乃光、金曾澄、钟荣光,时间是民国15年(1926)2月9日。后因钟荣光未就职,由高冠天代行职务,特派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为禇民谊。委员会颁布《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组织法》《中央教育行政大会规程》《学校职员勤务奖励规程》等规定。许崇清作为代表,向国民政府呈报、请示“筹备召集中央教育大会之经过”“追加年度预算”“委任袁晴晖等为本会秘书参事各职”“核发本会开办费”“本会预算数目未核准前请准予暂照预算书开支”“本会年岁请核准指令财政机关按月支付”等事项。下达的 “广东教育厅准国民政府秘书处函开广东留美官费生张蹑峰等请汇学费一案查明办理”“广西教育厅准中央执行委员会函开桂林县执行委员会请通令各校加授三民主义一科请作为政府通令”“广东教育厅准国民政府秘书处函开旅京潮州同乡会函请将潮州中学校产权归潮州公有一案”等教育行政命令,均见许崇清的职务在发挥作用。
报刊媒体中的广东省民政厅厅长许崇清
卢延光在回忆中提到,1925年“李济深、陈铭枢主粤期间,曾请许崇清任民政厅厅长,后来还曾暂代广东省政府主席”。此事仅此一说,其他学者多未论及,这是许崇清研究所不应忽略的重要事件,因为许崇清在任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期间的贡献,也是可圈可点的。
彼时,许崇清为“整顿警政”,以广东省民政厅厅长的名义,呈报“各级警察学校教员资格调查表”,以便从警察教育着手改善行政事务。这一举措得到当时国民政府代理内政部长钮永建的支持。为保障海员中带水工作人员的利益,许崇清呈请依据海员工会规则执行,得到当时实业部部长孔祥熙的批复。许崇清曾试办“两广民用航空”,亲自主持制定 “试办两广民用航空组织大纲”。可见当时的航空交通事业归民政厅管理,许崇清曾积极推进。
许崇清在任广东省民政厅厅长期间,具体事务非常繁杂,如就颁布训令规范“中央政务官不得兼任地方行政”和“关于考选行政一切文件应送考选委员会办理”等事,以利于规范公务行政人员的任命或选录;许崇清依据“广东各县市递解行政人犯路线图暨说明”等公文颁布训令“河源县呈请明定解犯程途通令” ,以便遵照执行;许崇清颁布训令就“各官署对于人民诉愿案件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对汕头市长张纶呈报该地“组织大纲及公安局现行组织表”,“许崇清”核查后准予备案施行;他还发布过“民政:抄发条例:奉民政厅令抄发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案”等法令,诸如此类,不一一列举。
历任教育厅厅长、民政厅厅长等职务之后,许崇清对“行政”概念进行科学探讨。在行政管理学上开展理论思考,这种探讨和教育论文一样具有问题意识与理论高度。如《现行政的内容特征和行政人员在性能上所应备的条件》,即由普通人一提到“行政”就想到中央行政、地方行政、官厅行政这样的常识唤起“管辖或地域”,由教育行政、卫生行政、财务行政等唤起“事务或作用”区别之认知论起,阐明“行政的内容”。行政首先要具有先见、组织、指挥、整顿、统制等主观能力要素,其中先见与统制是“行政上最高的支配行为”。此外,人的要素和物件的要素等行政客观现实要素也不容忽视。最后,许崇清总结归纳了“行政人员在性能上所应备的条件”。这种理论认知,可以说是许崇清在处理行政事务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与教育论文一样有科学辩证思维。短论《真正自治不能因法令而产生》的观点是:真正的自治不能因法令而产生,因为县自治制度的制定,不一定能实现真正自治,必须要“一县人民之社会公共精神,社会连带意识觉醒起来,以运用维持自治之制度”才能实现,否则会被“少数土劣所操纵”,“自治”就“徒具形式”。因此,在《关于民国十八年南京所公布县组织法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许崇清详细地提出建设方略,就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对办法。其所举应对办法的事例中,有汕头、江门、海口等地,“华洋杂处”,人口与财务等均“无可限量”,不应被“组织法”划一的规定所束缚,南京应该酌情区别对待。这些观点的提出说明许崇清对广东地方行政区域事务极为熟悉,且民政管理、教育行政思维敏捷、锐利,能够准确把握当时社会发展的脉络。
经报刊媒体进行一系列的记录、宣传,进一步塑造了许崇清在报刊媒体中的形象。
许崇清生活的时代,报刊是当时社会最重要的媒体。民国时期报刊登载的资料浩如烟海,笔者目力所及,仅仅是初步梳理报刊中的许崇清史料,撰写成文,思考拓展许崇清研究的方向与方法,抛砖引玉。期待有更多学者参与,在报刊中发掘更多史料,更好地还原历史,反映完整的许崇清。
作者:杨雄东,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讲师
来源:岭南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