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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反恐,司法回应民众重大诉求

2014-03-11 10:21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洪丹

  去年检察机关查办厅局级贪官253人、省部级贪官8人;人民法院审结包括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最高检对387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挂牌督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昨日所作的“两高”工作报告,将一份肃贪惩腐的成绩单清晰开列在人们面前。

  多年来,“反腐”一直高居“两会”关键词榜单前列。面对严峻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司法腐败的形势,剑指反腐的“两高”报告,自然也吸引了众多期待的目光。一组组数据,“数说”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不懈努力;一句句诤言,彰显司法机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坚强决心。透过报告可以看出,这一年来,“两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严惩治腐败,雷声大雨点也大,让人民群众坚定了反腐的信心。可以说,2013年的每一起反腐败案件都是以程序正义为保障,以个案公正为目标,以人人平等为核心,不仅体现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严打态势,也彰显了法治精神。当不同官阶的腐败分子站在审判席上接受审判和宣判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中,人们通过对影响性个案的观察,来判断公平与正义,反思制度与价值,而借助个案的载体,司法也在回应社会关切中,弘扬法治天下的理想与信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于腐败治理而言,司法或许只是治标之策,但这种治标一旦构成常态化,不仅能够为治本赢得时间,更是构成法治治腐的重要内容。回顾一年来反腐沉甸甸的业绩,我们不能单把眼光盯在落马官员的职务或数量上,更值得期待的是,在这些密集个案的背后,我们能够走出一条法治反腐的道路来,这正是司法在反腐过程中所贡献的最大力量——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在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中,“两高”报告都不约而同地提到,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反恐”成为“反腐”之外的另一个关键词。从安阳公交车杀人到校园安全受威胁、快递夺命,再到昆明暴力恐怖袭击……公共安全的新威胁不断涌现,密切关注社会发展的一些新趋势,分析社会发展出现的一些新矛盾,然后及时调整司法工作,这是司法为民的主要宗旨。只有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及时解决一些新出现的社会纠纷,积极回应民众的重大诉求,并且公正地解决这些纠纷,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便要求司法机关根据现代法治规则认识和应对恐怖活动,既要对暴力恐怖案件的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进行全方位分析研究,将较为成熟的反恐措施纳入法治轨道;又要依法落实反恐怖各项工作措施,对暴力恐怖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和法律制裁。对于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收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无论暴力恐怖犯罪基于何种冠冕堂皇的借口,都是对人身权利最严重的侵害,都无法改变其严重危害社会的本质,其策划者、实施者等参与犯罪者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公正司法并不是一种法律理想,也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原则,而是一项基本的司法能力。只有做到公正司法,惩恶扬善,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才能树立法治权威,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风尚,这是“两高”报告回应民众诉求的核心价值。

  (原标题:反腐反恐,司法回应民众重大诉求

(南方网编辑:郊北)

编辑: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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