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我省将通过3年工作,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6月21日南方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拥抱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挥好“头雁”的带头、引领作用。广东出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实施“头雁工程”,突出政治引领,抓住关键重点,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是推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大战略部署。
实施“头雁工程”,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长远之计。任何一项事业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是党中央的决策,也是党的法纪明确要求。要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必须把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更好地激发“头雁效应”,增强政治坚定性,有力确保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行动计划》提出梳理规范下放基层事权、制定党组织工作规程、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等举措,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显然是着眼当下、放眼长远的强基固本之举。
实施“头雁工程”,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党组织肌体健康、党员干部队伍纪律严明,才能切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和基层组织达标创优行动,把反腐倡廉作为实施“头雁工程”的重点工作,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提高党的组织力、领导力、战斗力的必要举措。
实施“头雁工程”,是聚民心集民智实现改革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治党之要,首在用人,关键抓好带头人。广东要不辜负党中央“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殷切期望,必须靠一支熟悉基层、热爱基层、服务基层的高素质带头人队伍。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选优配好忠诚坚定、奋发有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的带头人,才能锤炼一支敢干大事业、敢啃硬骨头、敢接烫手山芋的人才队伍,带领人民群众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把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广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馨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