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容我说两句|意见箱上方的摄像头,在监视着谁?

2023-11-14 14:49 来源:南方网 王沛容

对着意见箱的摄像头。图源:新闻视频截图

容我说两句-第84期

  摄像头是个伟大的发明,它在天花板上一挂,就好似一块无字的牌匾,上面写满了“明镜高悬”。不法分子抬头一看,就像看到了监察者严厉的眼睛。

  但意见箱前的摄像头,就不太招人待见了。这两天,在广西大学某学院大厅里拍摄的一条视频上了热搜。视频显示,大厅里挂着的“书记、院长信箱”,就处在摄像头的监控范围里。无独有偶,上个月还有个新闻,说的是四川某地纪检监察组的举报箱正对着摄像头,分外令人瞩目。2014年的一桩丑闻则更为荒谬——山西某县委书记在省委巡视组进驻期间,竟然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还专门派人去巡逻值守。当然,这位书记最后受到了严肃处理,这件事也成了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现已更名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挂出来的典型案例。

  被多方质疑之后,广西大学很快回应称,信箱在设置时未能充分关注到投信者的隐私,现已彻底整改。根据他们所言,摄像头是在2013年安的,信箱是在2023年设的。这么看来,确实不能说是“故意装摄像头监控信箱”。但舆论对这类事情的敏感,绝非大惊小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设置意见箱,是为了方便群众进行监督;那么意见箱上的摄像头,难道是为了反过来监督群众?无论校方是有心还是无意,网友们要求把意见箱移出监控范围内的呼声都是遵循法律精神的。

  摄像头带来的凝视感,让意见箱变了味。有网友调侃道:这下摄像头派上用场了,学校一查就知道是谁拍视频举报的。谁都怕被举报人探得风声后过来看上一眼,解决不了问题,就把解决问题的人给解决掉——那可成了现实版的“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了。《邹忌讽齐王纳谏》里,齐王最后下了命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倒不知曝于摄像头者,该受什么样的赏?

  就像对不法分子的震慑一样,摄像头蕴藏着一种“我随时可以回看你的一举一动”的警告意味。妙就妙在,它呈现出一种薛定谔的状态,控制权几乎全在所有者手中。静静俯视着举报人的摄像头,仿佛也有这样一种权力关系的隐喻。近年来跟摄像头有关的一些纠纷,大多也是因为这样的单向控制引发了被监控者的不适感。有的单位为了防止摸鱼,直接把摄像头安在了工位上方;有的父母为了监督学习,就在孩子的房间里挂上了摄像头。当一方产生了“防火防盗防监控”的对抗性思维,双方的隔阂只会越来越深。

  还有一点引人深思:很多地方的意见箱,也像是一个单向运行的摆设。信件投进去要么石沉大海,要么不了了之——究其原因,人家根本没想让你唱反调。这种走过场的形式主义之风,案例可不少。填问卷的时候被人盯着,看你一气呵成地全选了“非常满意”才作罢;监督电话压根打不通,可能对方也没料到有人真的会打。正如刘禹锡在《昏镜词》里所写的那样,如果终日对着一面浑浊的镜子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瑕疵自不见,妍态随意生”,最后只能落得个自欺欺人的下场。(王沛容)

编辑:曹晓静   责任编辑:江海燕  

相关新闻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