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每年8月第1周定为反餐饮浪费宣传周,餐厅设最低消费最高罚1万元,网络平台未制止吃播浪费要惩处……日前,《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表决通过,引起舆论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全社会的大力倡导,浪费现象明显减少,勤俭节约蔚然成风。在这个过程中,有人认为,依靠道德约束便能达到节约目的,不必事事诉诸法律。其实不然,正所谓“法外有德,德中有法”,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就要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
《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为我们制定和出台反浪费的法律法规提供了依据和支撑。广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将反浪费上升到法规层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运用法律法规武器制止和防范浪费,必将使浪费行为的性质更加明确,使惩戒更加有法可依,从而从根本上整治不良风气,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成为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