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4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其中指出要“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意味着城中村改造重要性再度提升,将成为超大特大城市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中央高级别会议多次提及城中村改造问题。从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到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再到本次会议再次作出专门部署,都传递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信号。7月26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现代产业、城中村改造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也直指改善居住环境,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中央反复提及城中村改造,具有明确的战略指向。从发展阶段来看,城中村是城镇化不彻底或二元分隔的产物。近年来,一些城中村在社会治理、公共能力设施、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暴露出短板和弱项,要求我们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从民生保障来看,城中村改造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些城中村聚集了大量年轻人、新市民和外来人口,房屋密集凌乱、公共服务缺失、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与人们对住上好房子的期待相去甚远,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瞄准了他们的痛点难点,有助于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再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这是促进投资、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推动城中村改造能够进一步激发上下游产业发展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为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提供更多支撑,把视野拉长,还有助于拉大城市框架、为城市发展腾挪更大发展空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按照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划分,广东有广州、深圳两座超大城市,东莞、佛山两座特大城市。这些城市是“三旧”改造的先行城市,正在通过基础设施改善、房屋重建和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措施,助力提升城市品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进一步为我们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也明确了责任和担当。今年以来,广东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无论是广州计划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次针对城中村改造发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是深圳提出启动首批40个城中村统筹规划和整治提升试点,以及东莞、佛山聚焦先进制造业、打造高品质空间,系统推进“三旧”改造等,都体现了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信心和决心。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事关民生福祉的系统性工程,各项工作相互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抢抓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机遇,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确定一批“城中村”改造先行试点,“拆、治、兴”并举,实现产业形态优化、居住功能提升、城市文明跃升,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城市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