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深圳市政协获悉,2017年市政协工作不断创新,通过建立实施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制度,避免了提案办理的“空转”现象,倒逼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升。同时,书记、市长领衔督办提案采用“1件主提案+N件相关提案”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提案办理的实效性。(1月15日南方日报)
提案是政协履职的重要途径。过去一年,深圳市政协坚持以重点提案督办为引领,从重点提案遴选、经办和督办等环节入手,交出了一份提案工作漂亮“成绩单”。统计显示,2017年深圳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交提案691件。经审查,立案561件,立案率81.2%,交81家单位办理。截至2017年12月底,交办提案全部办理完毕,首次实现答复率100%、反馈率100%。办理单位采纳建议3346项,已完成911项。提案者反馈意见673件,其中满意665件、基本满意8件,无不满意提案。
强化创新是深圳市政协提案工作最鲜明的特质。过去一年,深圳市政协提案工作加大创新力度,在提案办理评价上,通过建立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提案及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事项进行量化分析和“数字化管理”,形成清单和报告,把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优秀提案和先进办理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避免了提案办理的“空转”现象,倒逼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在提案办理考评上,严格按照提案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量化评估分数和提案办理结果清单进行考核,拉开分值差距,考核结果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并通报各提案办理单位,既增强考核的权威性,也借助绩效考核把虚功做实、把软攻做硬;在提案公开上,在2016年率先出台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办法、建立公开机制并选取176件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试点公开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公开529件提案及其办理复文,接受公众监督……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提案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制度建设是深圳市政协提案工作最坚实的支撑。过去一年,深圳市政协印发《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和《不符合立案标准提案处理指引》《提案审查批分操作规范》《提案分类类别》“1+3”制度规范,制定《重点提案培育、遴选和督办办法(试行)》,率先出台《邀请第三方参与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深圳市政协推动出台《深圳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人民团体和政协界别重点集体提案办法(试行)》,2018年市政府领导督办政协提案将由“阅批”改为“领衔督办”,多层次提案协商督办体系进一步完善。一系列制度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政重视是深圳市政协提案工作最有力的保障。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深圳市政协在提案工作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单,离不开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诸如书记、市长领衔督办提案,市委常委领衔督办民主党派重点集体提案,市政府领导阅批人民团体和界别重点集体提案等就是例证。过去一年,深圳市委书记领衔督办提案“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深圳实体经济的提案”推动出台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等五大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发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活力。
盘点过去一年深圳市政协提案,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城市、生态建设和深港澳合作等七大领域,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理由相信,正在召开的深圳“两会”,有担当、有作为的政协委员将会提出更多高质量提案,为助推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罗振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