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20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00项高频“无感申报”事项,实现区块链电子发票在100个以上行业应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过100亿元……单纯以办理环节、时间、费用来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时代正在成为过去,深圳营商环境改革正式迈入4.0时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此前3版方案先后推出500多项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此次4.0版打出“组合拳”,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突出问题,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
科学立法是前提。良法善治是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制度性安排和权威性表达,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企业投资兴业的主要参考和决策依据。深圳用立法立出“规矩”画出“方圆”,锻造最强核心竞争力,比如,此次4.0版提出,深圳将推进十大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社会信用、外商投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领域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经济领域立法,填补相关领域法规空白......不难发现,自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来,这座年轻的城市以“深圳速度”和敢为人先的精神开展立法工作,更好发挥了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严格执法是关键。执法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与投资者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职能。比如,深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大胆探索和先行先试,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显著提高违法成本,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实践难题。此外,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开展“互联网+监管”,全市39个执法部门、2000多项监管执法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效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可见,只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才能给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充足、公平的市场空间。
公正司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观察深圳法治环境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维度。从2015年1月28日,被外界称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到2017年12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和深圳金融法庭正式成立;再到展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备受各界诟病的“审理者不裁,裁判者不审”得以根本解决以及4.0版提出推进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点,研究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在建设国际一流法治环境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深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不仅保障着发展秩序,更保障着发展效率。2020年,深圳经济增速率先由负转正,全年GDP同比增长3.1%;在重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位居全国第2,18个指标领域全部成为全国标杆;在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深圳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第1名。我们相信,未来五年,肩负着“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新时代使命,深圳不仅会实现“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这一目标,更会磨砺沉淀出新时代法治城市建设新标杆的独特气质。(南方网安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