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15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八项措施精准调控楼市。措施涵盖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此次出台的八项措施旨在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通知》的出台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八项措施是对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近年来,深圳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破解大城市高房价问题,在2018年率先推出“二次房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深圳市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此次《通知》的出台是对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就以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来说,制定这条政策的背景是:近几年,深圳落户即可购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供需矛盾,这对于早期已落户深圳并连续多年在深圳工作的市民也不公平。因此,在住房供需紧张背景下,适当收紧户籍居民购房政策,以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
八项措施是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出台的《通知》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既注重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又强调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此种种有利于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防控资产泡沫,防止房价过快、过高上涨。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据悉,深圳还将进一步夯实2018年出台的住房新政,加快构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让更多的市民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解决住房困难,如此定将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南方网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