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深圳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解读《深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这一被誉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圳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涉及14个重点领域,共提出210项具体改革举措,为深圳“双区”建设增添动力。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而就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从新中国第一经济特区跨越到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再到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味着深圳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之下,“深圳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的发布,也就显得尤具不同寻常的意义。
“深圳一号改革工程”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自我超越。深圳因改革开放而应运而生,在改革开放中高歌猛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中国奇迹和世界奇迹,短短40年间崛起成活力澎湃的国际性现代化大都市。相关报道显示,截至2019年底,深圳市累计共有商事主体327.8万户,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47.3户,创业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中小板和创业板商事企业数量连续13年居全国第一,《财富》世界500强中深圳7家企业入围,近300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深投资。“深圳一号改革工程”的隆重启动,既是取得巨大成功后的自我超越,更是新时代新起点上的改革再出发。
深圳210项改革举措是推动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再创新再突破。反观210项改革举措,涵盖了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政设施接入服务、不动产登记、企业融资、纳税服务、跨境贸易、法治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14个重点领域,既是对改革开放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全面总结、完善、提升,诸如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推进破产重组立法,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争取国家授权,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等等,更是顺应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为国家层面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探路、积累经验。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动“双区”建设的深圳值得期待。改革开放无穷期,创新发展无止境。无论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都是我国着眼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战略。牵住营商环境这个牛鼻子,制订210项改革举措任务清单,推进“深圳改革一号工程”,显然不仅是基于深圳自身改革开放的需要,而且是为全国推动深层次扩大改革开放做出示范,更体现出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勇当先锋的使命担当。(南方网秦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