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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高起点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2021-11-12 09:23 来源:珠海特区报 刘孙恒

  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有效期5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引导我市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该《办法》。(本报11月10日03版)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这是“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所谓家庭农场,指的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要想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统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已经过时。而我国人多地少、地域复杂的现实原因,又注定不能搞大农场的经营模式,如此一来,发展家庭农场就是一种符合实情的选择。家庭农场能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搭建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的桥梁,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商品化程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都能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出台多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和培育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例如,斗门禾菜园于2019年获评全国首批家庭农场典型,成为全省唯一上榜的家庭农场示范典型。

  尽管我市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果,但大力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仍任重而道远。推进家庭农场往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数字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仍面临制度政策体系不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不畅、缺乏高素质职业农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诸多问题,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家庭农场实现高质量发展,还是需要在政策、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发力,给予更多支持。

编辑:王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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