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3月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来,珠海始终把立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稳妥推进立法工作,一方面锐意进取、勇于开拓,认真履行好“立法试验田”使命,为国家立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在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结合珠海实际,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以立法引领保障发展,以立法推动体制创新。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启动,珠海市人民政府成功入围全国56个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今年7月3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珠海市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激发了珠海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增强珠海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珠海实践样本,彰显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珠海形象。
珠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取得重大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出全面深化、亮点频出、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珠海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上下了很多功夫、动了很多脑筋。珠海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站在新起点,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立法试验田”的高标准严要求,使法治真正成为珠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强保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环境、为社会平安稳定筑牢厚实根基、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理念,抓紧修改完善“十四五”时期法治珠海建设规划,有序推进下一阶段各项工作,要更加注重项目的精准化,把中央决策部署与珠海实际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科学设置法治珠海建设项目清单。在认真履行好“立法试验田”使命的征途中,我们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实干担当的领跑者姿态,跑出法治珠海建设的加速度。
让我们一起努力,把珠海建设成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