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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文物古建筑陷入“火之殇”

2019-04-19 09:03 来源:南方网 付彪

  法国巴黎圣母院日前发生大火,近百米高的尖塔烧毁坠落,举世震惊。雨果笔下“石头的交响乐”戛然而止,人类文明的瑰宝,差点付之一炬。这座建筑花了100年时间才建成,跨越了8个多世纪的沧桑,期间也经历过不少磨难,但在21世纪的今天,竟被一场意外火灾“毁掉”。中国作为拥有40余万文物建筑的文博大国,能从这场大火中吸取什么经验教训呢?(4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巴黎圣母院火灾,再次为文物古建筑安全工作敲响警钟。对我们中国来说,更应起到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即文物古建筑防火责任十分重大,必须高度警惕任何火灾隐患。

  事实上,前些年我国一些文物古建筑也接连遭遇“火之殇”。比如,有着1300多年历史的香格里拉“月光之城”独克宗三分之二被焚;具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城拱辰楼在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还有云南丽江古城、湖南凤凰古城、贵州黔东南古寨、重庆风雨廊桥……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至2014年,全国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1400余起。它们大多有上百年历史,不但记录着历史的印记,更传承着文化的魅力,但在大火面前显得极其脆弱。

  透过前些年一些文物古建筑“火之殇”不难发现,我国文物古建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砖木、土木结构较多,极易着火燃烧;这些古建筑大多院落层层叠叠、通路曲折逶迤,廊道相接、建筑相连,建筑群内缺少防火分隔,往往一个烟头、一个电气故障,就可能引发火灾,甚至导致“火烧连营”。正如国家文物局指出,火灾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因素,电气故障又是引发火灾的最大诱因。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无法估量。再加上一些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消防安全管理粗疏无序,各类火灾隐患普遍存在。

  许多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文物古建筑消防管理涉及文物、安防、建设、旅游等诸多部门,各部门都必须有强烈的保护意识,尤其要把消防安全的责任落实落细,消防措施做实做细,确保每一处修缮维护都有人管,每一个安全隐患都有人排除。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各种预防行为,包括做好突发火灾预案,组建志愿消防队,搞好专门培训,适时组织演练,使其具有一定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故宫保持49年零火灾纪录,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有着极为严格的防火制度,包括宫内不能见明火、设立强大的消防安全网、配备消防尖兵、实行网格化管理、警情联动实施消防演练等。

  文物古建筑是宝贵的历史遗产,不可再生、不可复制,应该珍视、自觉保护。巴黎圣母院火灾发生后,国家文物局及时发文通报了近期文物火灾事故有关情况,并从四个方面做出部署。希望各地也迅即行动起来,从整治火灾隐患抓起,杜绝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

编辑:武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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