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
这一论述,是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宣示与号令,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表征与决心。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最为痛恨,尤其是身边的腐败现象,更让群众感受深切、痛彻心扉,严重损害党和干部的形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
“微权力”上发生的“微腐败”,虽然是“苍蝇”,没有“老虎”那么惊人。但其基数大、影响广、危害深、传染易,离基层和群众最近,直接减弱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污染当地社会风气,给老百姓带来“切肤之痛”。相比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这种“微腐败”感受更真切、更直接,非常痛恨却常常无可奈何,必须加大整治的力度。
铲除“微腐败”必须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好制度可以抑制坏念头,坏制度使好愿望四处受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系统性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具有“三性”的制度,就能盯住微权力的行使。
铲除“微腐败”必须强化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既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也要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时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要彻底扭转上级疏于监督、同级无力监督、下级监督不了的状况。
铲除“微腐败”必须选贤任能,让权力握在好人手里。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也是杜绝“微腐败”的关键关口。既要把住用人关,也要对现任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曾经强调,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以雷霆之力防止“破窗效应”,也是铲除“微腐败”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微腐败”看似微小,但就是这些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违规摊派、挥霍浪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强占侵夺、与民争利以及“新衙门作风”的种种小恶,才是大老虎滋生的温床,是大贪巨蠹赖以长大的社会基础。不将温床砸烂,不将基础铲除,就不可能有人民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相反,只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才能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局面和气象。(南方网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