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共十条,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新华网 8月7日)
即时通信“十条”一出,便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项涉及面几乎涵盖所有拇指一族的政策,必然会受到各方热议,而热议的焦点,自然还在于即时通信“十条”提出的“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以及“七条底线”。前者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而后者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事实上,实名制与底线规则的设定,旨在将信息传递纳入到有礼有节的范围之内,旨在将信息传播纳入到有方有圆的规则当中。人手一机的“自由话筒”本身是件好事,但是少数人拿着所谓的“自由话筒”不负责任地随意乱喊,为了争夺噱头而胡侃乱编,发出一些损人利己,甚至是损人不利己的恶意谣传,这就让我们的权利受损,让我们的自由变味。此时,就需要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加以制止,而即时通信“十条”,就是为了防止所谓的“自由”无边际扩散而出台的政策。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说,即时通信“十条”正是为了保障公众正当的话语权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其主流价值是不容否定的。
除此之外,尚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
其一,什么是“即时通信”?其实即时通信并不只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微信,还包括QQ,微博等能够即时发送和接收互联网消息的多种通信平台。所以,即时通信“十条”并不仅仅是针对微信而言的规范,还包括更广泛概念的通信工具和平台。
其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并非是自由的“剥夺和限制”,而是权利和权益的保护。对于合法公民而言,不法分子的恶意中伤和欺诈,能够通过后台实名的追根溯源,解决根源性问题,防止对普通民众的伤害。这对绝大部分民众是有益无害的,而对于不法分子,则具有更多和更强的约束力和震慑力。
其三,“七条底线”有着法律上和道德上的双重意义。法律底线不能踩,社会道义要提倡,或许就是即时通信“十条”所体现的价值取向。“七条底线”要求遵守法律规范等基本原则不能违背,而同时也对社会道德风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发挥和传递社会正能量。这也是即时通信“十条”所具有的特别之处。
所以说,即时通信“十条”的出台,是为了让讯息传递走上有礼有节的轨道,让合法的权利表达成为常态,而让不法分子得到更多的惩处和震慑,匡扶政策法律和社会道义,传递出更多的正能量!